“尴尬”的牙膏
目前,国际上有不少国家,都将牙膏纳入化妆品的管理范畴。“这是因为牙膏与化妆品中的护肤品类似,都有清洁身体的作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牙科医生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北京日化协会化妆品工作部主任郑立波认为牙膏与化妆品的定义有一定出入:“一般来讲,化妆品是施用于人体表面(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以及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为目的产品。而牙膏已经进入口腔,刷牙之后再进行清洗,这与化妆品定义有一定出入。不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7月20日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已经将化妆的定义施用部位增加了牙齿和口腔黏膜,目前是征求意见中,是否真正实施还不确定。”
现行的牙膏国家标准是2009年2月1日开始实行的牙膏新国家标准(GB8372-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共同发布。这项标准规定需将二甘醇、三氯生等物质列入到原料规范中并明确限量值,同时,成人含氟牙膏的氟含量底线也有所提高。
尽管如此,国内牙膏包装上标注依然存在不明确的现象。但在目前施行的化妆品标准中,则要求化妆品需明确标注成分。“在化妆品中,具有美白、淡斑、防晒、健美等功效的化妆品都被列入特殊用途化妆品,但目前牙膏中宣传的防止牙龈出血、防止牙菌斑、亮齿等功效都没有严格的界定,如果按照化妆品的标准,牙膏标准中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郑立波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