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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引导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
《意见》提出,青海将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协调发展机制,促进企业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9万人,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
其中,培训城乡未就业劳动力35万人(次),支持企业技能岗位职工普遍进行至少一次的技能提升培训,每年新增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500人,推进企业逐步形成初、中、高级技能职工队伍梯次发展和比例结构基本适合生产实际需要的合理格局,努力建设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企业技能人才队伍。(记者邢生祥)
(来源: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