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做好新时期的维权工作,要按照职工意愿开展工作,以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重点,把“要求职工做什么”变为“工会为职工做些什么”。深入贯彻《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扩大要约行动覆盖面和应约率。抓好《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发挥区域(行业)职代会保障中小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作用。
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推进形成区、街二级职工法律援助网络,充实加强职工法律援助队伍。加大服务困难职工和一线职工的工作力度,围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作用,切实开展好节日送温暖、金秋助学、大病救助等常规工作。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扩大“绿色通道”范围,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按照市总工会部署,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与职工服务中心相结合、相补充,打造成规模适度、内涵充实、可持续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枢纽功能、示范作用,兼具展示效果的综合化、多功能、一站式的服务职工专门机构和场所。建立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帮扶机制。与区人社部门加强联系,为下岗、失业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培训、免费职介等服务,加大工会再就业服务力度。与区工商联、区商务委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困难职工家庭就业扶植基地,积极挖掘适合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的岗位。
树立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识
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必须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些群团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动思想教育、问题整改、体制创新、观念转变,强化群众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讲求学以致用,增强工作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岗位锻炼,使干部们在实践中丰富经验、增长才干;积极利用互联网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传统优势工作水平,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工作新格局。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指导和帮助,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上水平。进一步扩大“双亮”活动的覆盖和内涵,推动基层工会“亮身份、亮牌子”向“亮实事、亮品牌、亮职责、亮作为”扩展。(和平区总工会主席 赵昔涛)
(来源: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