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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门口丢车事件的反思
刘洪静
从超市购完物,出来取车时发现有人丢了一台新买的电动车。
丢车的是对母女,她们脸上的表情很沮丧,周围人都对她们表示了安慰同情,还有人提议,超市门口有监控,可以找超市查看录像资料,然后去派出所报案;有位老者说,车停在超市门口,应该找超市讨要说法。对此,大家议论纷纷,那对母女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超市门前丢车,这样的事已经见怪不怪,但是该找谁负责,却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如那位老者所言“车停在了超市门口”,不仅如此,而且车辆不是乱停的,是停在了超市用黄线画出的,专门的停车处,才丢失的车辆。既然超市已经给顾客提供了停车处,就该有义务对此处进行管理。因为毕竟顾客是来超市购物,如超市提供免费车辆接送,会有司机一样,停车处也该有保安进行巡逻管理。
但是如那对母女所言“超市未必能负责赔偿”,因为超市给顾客提供的停车处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票据,也就不存在任何责任关系。丢车应该由公安机关抓住小偷,然后由小偷进行赔偿,超市可以提供监控资料,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对于超市的这番说词,我们也无可厚非,毕竟个人立场不同,出发点不同。
顾客超市各执一词,让丢车成为一件令人尴尬的事!难道就没有其他解决方法了?难道只能看着那对母女悲伤,超市只能鞠一把同情的眼泪吗?诚然,超市为了方便顾客更好的购物,提供了许多人性化的服务,诸如免费停车,免费专车接送等等,但是在这些免费服务的背后,又有多少隐藏的纠纷呢?造成财物损失、人身伤害,相信无论是超市,还是顾客,都是不希望看到和发生的,那可不可以尽量避免好事变坏事呢?能不能多考虑点可能要发生的情况呢?既然做了,为何做不到最好?顾客是上帝,对上帝再好点,都不为过。莫以善小而不为,细节才是决定成功的关键,有了顾客的口碑,最后受益的还是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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