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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小会
   【正方】观点原因:首先:该处通讯设备属于郝师傅所在班组职责范围,且处于上班期间,情况紧急,任何一个班组成员都有责任去履行使命,完成任务,作为经验丰富的郝师傅自然也有责任去完成工作。其次:在抢修完后,并没有通过测试就撤离了现场,主观上凭经验认为修好了,没有履行正常工作程序,使得工作存在盲区,是不是要反问一句:如果郝师傅的徒弟或者同事都以主观判断来完成工作,那么工作能够做好吗?不会发生更严重的情况吗?再次:当天下午,段领导在检查验收时发现该设备故障未完全排除,而且呼叫号码出现了张冠李戴的错乱现象。无论是谁,工作职责必须履行,责任必须明晰,郝师傅出现了这样的错误,应该借此机会做出相应惩罚措施,严令禁止,改变陋习,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最后:惩罚意见出台后,我们更应该关注一下大家的反应,这代表舆论导向。大家唏嘘不已,认为惩罚不合理,从中暴露出来两个问题:感情与制度之间我们是否应该分得清楚?从郝师傅的贡献来讲,他是骨干员工,大家理所应当地认为应该考虑这个背景后再来衡量制度,但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逾越的界限和条件;大家的倾向如此,可能存在真的同情,随声附和,换位思考等情况,无论出于怎样考虑,舆论导向必须要正确,不折不扣地执行惩罚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这样的问题必须避免,这样的底线触碰不得。当然,我们必须适当考虑一下郝师傅和其他员工的积极性,该厂领导要找适当的机会给大家做思想工作,正确引导,消除大家的疑虑,郝师傅虽然得到惩罚,但是如果引导他改变观念,积极表现,相信他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做得更加出色,更加完美。
    综上所述:惩罚是应该执行的,但惩罚的同时要做好舆论导向,引导好大家的思想动态和正确行为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