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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事评论的目的是为了改变现实,那么现实的屹立不变就是对它最大的嘲讽了。任何有良心的评论家都该期盼自己的文章失效,他的文章若是总有现实意义,那是种悲哀。
——梁文道 对于工作,中国有句很俗的俗话,这句俗话适合任何一个企业团体,也在每个人的口中和脑中都曾闪现过。总有一天某一位有经历的人也可能语重心长地教导你说: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
一向勤劳肯干,技术超群的中铝工电段郝师傅就“不长眼”了一回。为了抢修,郝师傅不仅舍弃午饭,还在骄阳下奋战三个小时,因为一点疏忽没有完全排除故障,就被领导无情地按制度扣罚300块钱。搁谁心里都得难受,但是郝师傅却只为自己的失误懊悔。一个企业对于这样一位敬业的好员工该不该罚得如此之重?答案是肯定的,罚得对,领导在执行和落实规章制度上不徇私情这一点,没有错误。但是,作为一个企业领导在处理这件事故的同时,把事情考虑的过于简单,没有考虑到其负面效应,他的决定和郝师傅的工作失误没有什么差别,同样该罚。
郝师傅的错误是犯了先入为主,对于自己的技术经验过于自负,才导致一次维修事故。于功过上必须剥离开来,分别对待。受罚是必要的,但对郝师傅以前的工作不能抹杀。领导应该在这次决定前,做好对郝师傅的安抚工作,不仅要肯定郝师傅以前的工作,也要讲明白这次处罚的目的。对于一位工作一向勤劳敬业的郝师傅来讲,一定可以理解领导的良苦用心。
正因为领导做这个决定时有欠全局的考虑,所以领导同样犯了先入为主,武断解决问题的错误。这位领导只对事故本身考虑,忽略了员工心理承受能力。也忽略了企业管理中以人为本,凝聚为源的基本原则。很容易造成职工的误解,也给一些心思飘摇的“懒”员工落成口实。
每个企业都会有一些勤劳肯干,不记报酬的员工。同样也有个别员工存在懒惰怠工,躲避责任。这些躲避责任的员工往往固执地认为,只要工作,就不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和问题。如果凡事不冲在前线,就算有问题也可以轻松推卸掉,总有那些站在前面或者下过决断的人可以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思想在企业中很常见,也很危险。只要有一两个人存在这种思想,很快就像传染病一样传染一大群。尤其是经历过郝师傅这样为失误承担处罚,被抹杀以前全部辛劳的员工,更容易让看到的人萌生退意。
我曾经工作过的一个单位就因此而倒闭。那个单位口口相传一句口头语——“谁发现,谁解决”。我作为保安在巡查过程中,察觉到一些可能造成设备损坏的因素,积极上报给其部门经理,希望可以给予重视。结果部门领导就用这句话泼了我一头冷水。后来经过我仔细观察,整个企业都在遵循“推卸即生存”的工作原则,烂事一大堆,却没人肯出面,因为只要你出面就会招来一大堆的问题和责任,指责与推诿。试想,这样的单位能够有发展吗?他在最开始就没有注重对员工责任心的培养,而是不断扼杀员工的积极性。
以本事件来讲,郝师傅作为技术骨干,身先士卒,不辞劳苦,却要为失误承担责任。而其他技术员工没有参与反而不需受到处罚。这样不周全地处理方式很容易伤害员工的积极性。如果我是领导,我一定会在坚决执行这个决定之前,恳切地和郝师傅交谈一次,为这次的失误感到遗憾,同时肯定郝师傅平常的工作和成绩,进行抚慰,希望郝师傅为企业作此决定给予理解,并以此向企业员工做出表率,来打消员工中的不和谐心理。
作为企业领导处理问题要站在一定高度,不仅仅是遵从规定那么简单,还要做到人性化,利用现有的案例来凝聚员工的进取心,集体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才不失为一个大企业的作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