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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国务院:用他人驾驶证替消分拟扣证半年并罚2000元

发表于 2015-11-3 12:12: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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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用他人驾驶证替消分拟扣证半年并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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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2:12:19 | 查看全部
法制晚报快讯(记者温如军)法晚记者今天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已经开始在其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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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8:11:51 | 查看全部
这一漏洞要堵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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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8:11:58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问好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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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5 19:16:33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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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4:02:10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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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4:02:17 | 查看全部
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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