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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工作者对“十三五”的期盼     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
作为民营企业工会工作者,对“十三五”有“五盼”:
    一是期盼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之中。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中,创新发展居于首位,意义重大。党领导人民实施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方面进入了“快进键”,人民越来越多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享受到与人民商量着办事情的喜悦。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得到迅猛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发展的进程中还出现了许多不足,特别是近几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措施,漠视职工的生命权,给受害职工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要加快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别是首次分配更加公平,完善薪酬增长机制,建立公平地收入分配制度。必须认识到,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员工,要用法治引领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是期盼让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的氛围更加浓烈。在民营企业,由于企业性质等特点,决定了企业工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边缘化的现象,有些民营企业主对工会的组建、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还存在着抵触情绪和行为,怕建工会,认为工会是代表职工权益的,与企业主对着干的等等现象,不同程度危害了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和工会干部的形象。有工会干部坦言,吃人家饭、端人家碗,就要受人家管、跟人家转,何必挑人家的刺,揭人家的短?还有,我国对新形势下企业工会职能的认识还相当模糊和有限,认识上的偏差使工会的地位、作用在实践中一直未能妥善解决。侵害工会干部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工会法》的贯彻力度,处罚违法行为,曝光违法企业。要从法律层面赋予工会组织更大的资源。
    三是期盼让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底气越来越强。近年来,出现的过劳死、跳楼等现象,与企业日常管理和职工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有一定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缺乏有关。国家对民营企业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投入不够,工作力度也不够,而企业强调经济效益,忽视法治教育、职工心理健康教育,甚者认为,让职工懂法就是埋下了隐患,一旦职工懂法了,以后就会投诉企业,企业自找麻烦,得不偿失。因此,国家开展法律知识进企业,非常必要,有益于增强劳动者法律意识,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维护利益。办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讲法律程序,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掌握法治知识。
    四是期盼让社会保障体系,有力解决劳动者后顾之忧。当代年轻人之所以“用青春赌明天”,甚至拿健康换高薪、换所谓的幸福,往往源于他们对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不确定以及对现实生活成本的担忧。然而超负荷、高代价地“勤劳”,终将导致只有“过劳”而没有“幸福”。当地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辖区内企业贯彻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监察。对在和谐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有突出成绩的要大力表彰,奖的“心动”。甚至可以开设有奖举报,对侵害劳动者身心健康权益的行为要给予曝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罚的“心痛”,通过媒体做好正确积极的价值导向,传播正能量。
    五是盼望让工会主席职业化道路探索取得新成就。探索推进企业工会主席职业化路径,解决工会主席“有位”的困惑。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的变革把工会推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端,工会维权职能凸显,要完善工会法及相关法律,解决工会主席身份受制于企业的问题,走职业化道路,努力使工会社团法人真正落到实处。坚持中国特色工运事业发展道路,必须创新企业工会主席管理方法,激励企业工会主席更好的开展工会工作。可以先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广,不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坚信随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研究作出“十三五规划建议”,以时不我待的紧迫、锲而不舍的定力、奋发有为的进取,扎扎实实推进创新发展,齐心协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我们就一定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中国工运事业必将掀开新的篇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必定实现。(涂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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