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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余篇国际论文被撤真相调查

发表于 2015-11-12 20:25: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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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视点)国际科技论文背后的第三方“灰色产业链”
——中国百余篇国际论文被撤真相调查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 国际科技论文被视为一国科研实力的象征。然而,今年3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社撤销43篇论文,其中41篇来自中国。8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撤回旗下10本学术期刊上发表的64篇论文,绝大部分来自中国。10月,拥有《柳叶刀》《细胞》等知名学术期刊的出版巨头爱思唯尔撤销旗下5种杂志中的9篇论文,全部来自中国。

  百余篇国际论文轮番被撤,刺痛着中国学术界的颜面和神经。中国论文为何被撤?背后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随着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被撤论文作者单位进行的调查,一条代写、代投、伪造同行评审的国际论文“一条龙”服务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在对中国论文被撤痛心疾首的同时,不少专家也指出,中国科学界的学术不端并非主流,不能因撤稿否定我国科研水平的总体提升和对世界的贡献。

  “润色”幌子下的“一条龙”服务:花点钱就能在国际期刊发文

  百余篇中国论文遭撤稿,出版方给出的理由是“发现第三方机构有组织地为这些论文提供了虚假同行评审服务”。

  同行评议是学术刊物普遍采取的论文评审制度。一般由出版方邀请论文所涉领域的专家评价论文质量,提出评审修改意见。它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文章是否刊发。

  中国科协副主席、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委会主任黄伯云院士告诉记者,调查发现第三方机构提供虚假的评审专家信息。比如用自己注册的邮箱地址冒充专家邮箱,评审时论文实际上是返回到投稿者手里。投稿人冒充评审人将正面评价发至出版方,从而达到操纵评审的目的。

  深入调查发现,虚假同行评议只是这其中的“冰山一角”。调查人员告诉记者,这几批被撤论文中,有少数作者与第三方机构签署了一“明”一“暗”两个合同:“明”合同是指为论文进行语言润色服务,而“暗”的就是成果转移合同。论文直接由第三方代写,完成后再转移给买家,论文买卖的本质十分明显。

  调查显示,这些提供国际论文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多以“语言公司”的面目在网络上出现。表面上,他们是为英文水平不高的科研人员进行论文润色,实际上却提供从虚假同行评议、代投到代笔的“一条龙”服务。这些机构网罗了不少同时具备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的“海归”充当“枪手”,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向顾客索取几千到数万元的费用。

  除了“守株待兔”,第三方机构还会根据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提供的作者信息情况主动出击,给“具有国际论文潜力”的论文作者发邮件,寻找潜在客户。

  记者在调查结果中看到,论文被撤作者中有一位南京女医生,她癌症手术经验丰富,也积累了大量临床数据。由于评职称对国际论文数量有要求,这位医生屡次向国际期刊投稿,却因为英语水平不行和缺乏同行评议频频被退。于是她从淘宝上找了个第三方机构对论文进行润色,随后这家机构还为她提供了虚假的同行评议和代投服务。果然,论文发表在业内知名期刊《Diagnostic Pathology》(《诊断病理》)上。

  “调查表明,被撤论文中绝大多数作者均不同程度存在学术不端。其中大多存在通过第三方代润色、代投、提供虚假的同行评审信息等行为,少数根本没有实验数据,直接是由第三方代写。”黄伯云说。

  从追回基金资助到撤销职称,涉事作者受到严厉查办

  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工作人员介绍,撤稿情况发生后,中国科协迅速启动调查机制。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被撤论文作者及所在单位,与国际出版集团沟通,基本掌握了被撤论文的情况。

  “我们对被撤论文中标注有我们基金资助号的所有22篇论文逐一彻查。为了查明真相,基金委的监督委员会还向部分被撤论文作者所在单位派去调研组,进一步厘清被撤论文到底是哪种程度的学术不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院士告诉记者。

  “相关深度调查还在继续,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要在阳光下使用。”杨卫表示,对于被撤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严格按照基金条例处理。

  一是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中,如果有以被撤论文作支撑依据的,一律撤销申请。二是对被撤论文作者中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三是这次被撤论文涉及情节严重的,作者在3至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记者了解到,一些被撤论文所在单位也对相关作者进行严肃处理。中国医科大学对本校的三位涉事作者撤销教授、主任医师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这些作者自律、规矩意识淡薄,有些人脑子里连保证同行评审人信息真实性的基本科学规范都没有。”参加调查的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此外,我国法律尚没有对第三方‘科技论文服务’作出规定,也缺乏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滋生论文领域乱象丛生。”

  学术不端非国内主流,灰色产业链何时能“铲断”?

  “撤稿事件给我国学术界在国际学术界的声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再次表明我国学术界、科学界仍然面临着学风浮躁、学术失范的严峻挑战,学术不端行为变得更加多样、更加复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说。

  针对被撤稿件存在的多种学术不端,中国科协重申了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主要行为规范,明确了“五不”行为准则:即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其实每篇论文都有负责与出版社联络的通讯作者。如果投稿人自始至终直接与出版方直接打交道,就没有第三方代写代投的牟利空间。这条灰色产业链也就不复存在了。”黄伯云说。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高级顾问王乃彦院士认为,对国际论文的数量崇拜,根源仍然在于科研评价体制不合理。“不同的学科之间、理论和临床之间,应该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不能混淆在一起,统统强调论文。”他直言,“有些外国杂志就是靠着中国投稿人的投稿费养活的。”

  在杨卫看来,科学道德和科学诚信建设是持久战,要长时效、广覆盖、重实效。“从论文抄袭到引用不规范,从一稿多投再到枪手代写、第三方代投……学术不端不断出现新的形式。树立好的学风,首先要大家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对个人诚信、成长的危害。要十年二十年常抓不懈,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师队伍、科研人员队伍里广覆盖。还要有切实有效的处理手段,对学术不端零容忍。”杨卫说。

  爱思唯尔期刊出版全球总裁菲利普·特赫根援引《美国科学院院报》数据指出,2012年关于论文欺诈或疑似欺诈的统计显示:美德日排名前三,中国排在第四。“中国论文质量崛起是不争的事实。论文绝对数量持续上升,撤稿量也将不可避免地增加。”菲利普·特赫根说。

  “我国科研论文总数世界第二,撤稿是其中一小部分。绝大多数中国科研人员的基本道德操守还是好的。少数人出了问题,要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高福院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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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2 20:30:36 | 查看全部

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将可异地换证、补证、挂失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王茜)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充分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意见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全国公安派出所、户政办证大厅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接收、发还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建立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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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2 20:33:27 | 查看全部

人民网评:“老人吊死刑拘儿”背后情与法的拷问

消息来源:人民网
近日,“老人吊死在市政府大门上,其子涉遗弃罪被逮捕”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据报道,2015年5月27日清晨,山西省一位叫王银洞的60岁老人吊死在古交市市政府的大门上。时隔不久,当地政府以涉嫌遗弃罪刑拘了老人之子王丽文,并提起公诉。目前法院已经开庭但尚未判决。

老人自己上吊死亡,这是一个事实。可偏偏是吊死在市政府的大门上,这就让事情变得复杂起来,难道有冤情?据报道,这位老人在上吊自杀前,曾为自己的“低保”被取消一事,多次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恢复但未果。老人在政府大门上吊的动机何在?是受到家人的遗弃对生活失去信心?还是因为低保被不公正取消以死抗争?这样一个涉及底层者的生命、真相难明的事件,如何妥善处理,当地政府承受的压力巨大也确实考验执政智慧。

用法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百姓共享改革的成果,一直是本届政府的执政理念。但纵观当地政府对此事的后续处理,却让人难以感受到应有的公正。看,先是市公安局将老人之子以遗弃罪刑事拘留,此后又让其家人写取保候审申请书且需特别保证“不能上访和不能向政府索要赔偿金”,真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感。

事实上,儿子王丽文自身生存压力很大,对父亲的关心关怀确有不够,对父亲的死肯定存在过错。但能据此就认定他涉嫌遗弃罪并刑拘么?当地政府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证据,难怪连王丽文也会“拒绝取保候审,自己没有罪”。因为,如果老人有够吃“低保”的标准,那政府取消其低保并对老人的上访不合理解决,显然就有错;但如果老人不够吃“低保”的标准,就说明他能自食其力,其子的遗弃罪也就不能成立。

法律是冷酷的,违法者当然理应且必需承担责任。如果王丽文的确存在遗弃行为,对父亲的上吊负主要责任,按“遗弃罪”处罚当然不冤。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不以事实为准绳,而只用公权力去“葫芦僧判葫芦案”,自然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服,也会引发舆论对当地政府处置有失正义的拷问。

众所周知,很多悲剧都不是孤立的因素造成,其中有多重因素的叠加。拿老人吊死一事来说,假如家人能多给老人一点关怀,假如当地政府能给老人应有的低保,假如社会能给老人多一点救济或关爱,这样的悲剧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呢?

老人吊死,本就是个悲剧;为解决难题,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形下,以遗弃罪刑拘其子,相当于制造新的悲剧,这只会加深人们“强权压法”的冰冷印象。假如,当地政府能以此事为契机,反躬自省,“以人民幸福为导向”去织密社会保障网改善民生,不是就更能让老人的儿子那般困难家庭都感受到政府的温情与温暖么?

法理也好,情理也罢,都当以事实为标尺。期待相关部门能认真调查,尽力去还原事件的真相,并给社会一个经得起检验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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