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43|回复: 14

[话题探讨] 【正方】国企人才流失的原因是培养和排挤同在

发表于 2015-11-26 20:58: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11月16日,中企互动论坛网友热议国企人才流失现象,并讲述了许多培养多年的国企人才流失到私企的案例。对于人才流失的原因,大家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国企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造成的,有人则认为人才流动是正常的,国企不能因为培养了就让人一个地方终老。
    对此现象,笔者认为,这是国企的用人制度不合理、对人才不够重视造成的。在国企,虽然一直培养人才,但把人才放在岗位上,却不够重视,真正有评优树先的机会,或者优厚的奖励时,还是太过倾向于有背景的人。即:有背景的“吃肉”,无背景的“喝汤”。长期以来,国企人才往往会受到排挤。草根一族,要想在国企出人头地,需要付出比那些有背景的人多出一倍甚至几倍的努力。而有背景的人,却任何利益唾手可得,如此不公平的用人机制,当然会给人才造成“怀才不遇、心情郁结”等心病,一有机会就会跳槽。

    笔者以前的一位宣传同事,是一位草根,因文笔不错从基层调入机关宣传科。他工作一直非常努力,上级有宣传培训活动也会派送他去参加,很快成为单位的文字宣传材料“一支笔”。但是他工作并不舒心,因为同科室还有一位同事,名义上是宣传员,却从不参与文字材料。外出采访、电视录像等,外跑的工作都是他去忙。而那位比他还小两岁的同事,每天桌子不擦,什么工作也不主动靠前,每天只是整理整理材料,浇浇花喝喝茶。但是遇到评优树先、发放奖金时,那位同事却样样不少,有时甚至超过他。最主要的原因:人家的老爹是上级部门的领导。与这样的人共事,心里总是窝着一股火,却又无处发泄,时间久了,与单位也就离心离德,跳糟也就成了必然。
    还有一种情况,虽然企业培养了人才,是否重用还要看企业一把手的安排,有的企业领导为了安置自己人,还会想方设法把人才往外推。这件事发生在2004年左右。那时电力部门还很红火。机关有两大科室,一是技术科,一是经营科。两个科室的科长都是建厂初期有过贡献的,工作能力很强,企业也一直在出资培养,是企业的中流砥柱,两人工作配合得也不错。但自从换了一把手,他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因不会曲迎奉承,很不受即任领导喜欢。于是,吹毛求疵的事件、本不用加班却安排加班的事件,还有评选先进、分配奖金不公平的事件,几乎每次都会发生在这两位科长身上。这还不算,当某私企招募人才的时候,该单位的领导大肆宣扬走出去的好处,特别在技术与经营两个方面,宣传的优惠政策更多。结果,两位科长“上钩”陆续跳槽,该领导成功把两大部门安置了自己人,将权力牢牢把握在手里,“江山”更加稳固,工作也更加顺心了。
    综上所述,国企留不住人才的原因,就是企业用人机制不合理造成的,即:太过看重关系网,任人唯亲而非任人唯贤。造成机构臃肿、人才流失及经营困难甚至举步维艰的局面,完全是国企用人制度使然。用人制度不改革,人才流失现象只会愈演愈烈。只有下大力气进行改革,从根源上切断任人唯亲的恶疾,并坚持任人唯贤的制度不动摇,人才流失的病症才能得到根治,经济形势才有可能好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0:34 | 查看全部
欢迎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0:45 | 查看全部
支持晚了请见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1:04 | 查看全部
这几天出门了,没能及时给与操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1:38 | 查看全部
我觉得已经给的案例最好略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2:02 | 查看全部
如果这部分占的比例大会影响整体文章布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2:40 | 查看全部
或者给与简写,或者变成自己的文字与论述部分结合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4:43 | 查看全部
这只是我个人的建议啊,未必正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5:04 | 查看全部
任人唯亲是最不正确的做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9 19:25:27 | 查看全部
这样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