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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抬担架要另外收费?(原创首发)

发表于 2015-12-3 15:18: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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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则消息,说的是救护车抬担架要另外收费,这让人感到震惊和奇怪。救护车出诊已经收取着不菲的费用,人命关天,收也就收了,只是不知这抬担架另收费的道理何在?救护车出诊不包括抬担架?抢救患者不包括抬担架?那么,这救护车还不包括什么呢?由于这项收费的出台,人们不禁开始怀疑,在新的一轮医疗改革尚未完成之际,某些医院是不是已经把收费的手伸向更广阔的领域,某些医院的人们可能正在开拓新的收费领域?
  完全有理由相信,所有医院继续细化、深化新的收费领域的潜力仍然很大。抬担架的能另外收费,救护车的司机是不是也能另外收费?没有司机,这救护车能开吗?救护车出诊抢救病患,那是医生、护士的事,开车才是司机的事。这可是两回事,另外收费也并非不可吧?同理,医院看大门的是不是也应考虑另外收费呢?进医院是需要安全保障的,而这个保障医院是有责任的,一进门就是医院的责任,这责任就是服务,这服务岂有不收费的道理?说到救护车抬担架的能另外收费,维护保养担架的是不是也需要另外收费呢?担架一抬散架了那可是大责任,责任大肯定又是一项服务,岂能不收费?如此推论下去,购买担架也应另外收费。买了不好的担架那是失职,而买好担架那也是要有责任的。这有责任当然需要付出服务,有服务当然要有报酬,收费似乎也在情理之中?那开救护车的车门好像也可列为一个项目。没有人开救护车的车门,急救的病患怎么进救护车?怎么抢救?救护车本身不大,容纳不了多一些的医护人员。仅有的医生、护士可能都在救护病患,救人那靠的就是快,医生、护士根本无暇去开救护车的车门,操作不当再造成二次伤害就不得了。譬如我们常常能看到,护士拿着输液瓶,医生做着人工呼吸,很辛苦啊。谁来开救护车的门?得有人啊,不管谁来开这个门,大概也是有另收费的道理吧?
  对医院的收费,肯定能列出比我们想像出的更多内容,还能提到很多可列为收费的项目,这不需要什么大聪明。
  大家总是在议论医患之间的矛盾,板子打谁身上呢?好像都有委屈。由于少数病患家属的非法、违法行为,近来似乎“是非”的天枰倒向了医院和医护人员。很少有人注意到根源性的问题。就是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不满是有根据的。按照一般社会强者与弱者的划分,主动与被动的分类,病患总是弱者,被动方。这难道不是事实吗?无论如何,从社会分配的角度来论,医院和医务人员是从病患身上获取巨大利益的一方,因此,他们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有医患矛盾,但为什么我们的国家这矛盾突出呢?肯定是患者有理由不满。换句话说,今天我国的各类医院、医务人员作为特殊服务领域和特殊服务人员,不仅贯彻着市场经济最根本的、最彻底的商品交换原则,还贯彻着最垄断、最霸道的强卖行为,这能让患者满意吗?这个最基本的事实能说明一切。所有的病患只要是进了医院,那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医院怎么卖你就得怎么买。仔细看看我国医院的各种医疗收费行为,其深化、细化的程度在我国的所有服务领域中当属“出类拔萃”,分解如此之细的收费行为应该是举世闻名的。所以,应该建议设立一项竞赛,看看谁能在医院的医疗行为中找到可以设立新收费的项目,早些完成医院开拓新收费领域的任务,省得零打碎敲折腾人!
  十几年来,我们看到的一些医院最大的变化不是按照老人家的要求“救死扶伤”的深化细化,而是看到医院把自己的所有医疗行为都当成商品向所有患者出售,并且把医疗行为过程中的很多细节都分解成不同的商品向患者出售。就好像是我们买一袋米,米是要收钱的,而袋也是要另外收钱的。但这米还能卖出去吗?没法强卖的。而医院则不同。只要是进医院看病,只要是住院,这些商品的出售没有挑选的余地,也没有讲价的余地。基本都属强卖,说哪个项目要收费那一定要收费。还是那句话,人命关天,不买行吗?譬如说,一个输液的过程,那就有扎针一个项目,每扎一次收费一次;而输液用的一次性用品也是用一件收费一次。这都不包括药本身的费用。另如,作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到病房查一次房,作为本职工作,却被称为会诊,每个病人身边呆不了三五分钟,甚至一两分钟,这就要另收会诊费。如果他不去查房看病患,我们不知道他呆在医院干什么?医院如此众多的收费项目之后,服务水平如何呢?红包的事且不论,一旦出事所有医院都极尽推卸责任之能事,没有例外的。所以,医患矛盾中出现在患者家属或患者本身的非法行为、违法行为属于一种客观诱发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有原因。而这原因是不是就在医院的收费与服务的落差太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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