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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宠物伤残难鉴定 寻求赔偿无依据

发表于 2009-10-16 10:07: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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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

专门机构和法律法规仍是空白

        梁先生爱犬被其他狗咬伤,面对数千元的医药费,肇事狗的主人却坚持要梁先生出具小狗的伤残鉴定。娄先生的藏獒出了车祸,残了一条腿,可是,娄先生不知道该索要多少伤残赔偿,因为找不到依据。

  近年来,宠物已成为不少都市人的 “家庭成员”,可是随之而来的因车祸等突发事故造成的宠物伤残事件数量也在逐年上升。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本市至今还没有一家对宠物的伤情进行鉴定的机构,宠物伤残鉴定在法律上仍是一个空白。

  一位承办过多起宠物纠纷的法官告诉记者,对于动物伤害,目前只能对伤处采用何种治疗方法进行鉴定,对于医药费用没有相应的鉴定机构,案件审理时常为此陷入僵局。“目前,还没有相关条文表明可以给狗做伤残鉴定。单单评估狗因为腿瘸了损失多少钱,我们没办法做到。”

  记者随后走访了多家宠物医院,发现没有一家医院能够提供宠物伤残鉴定服务。“如今宠物的种类繁多,宠物伤残的原因很复杂,要作出伤病的鉴定必须要有相当专业的鉴定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之后,才能作出相对准确的判断。而普通的宠物医院根本不具备宠物鉴定的条件。”一位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上海市宠物行业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6年宠物行业协会发布了《宠物医疗纠纷调解 (鉴定)暂行规则》,明确了宠物发生医疗纠纷,可以由宠物行业协会进行医疗鉴定。 显然,宠物伤残鉴定不同于医疗纠纷鉴定。尽管宠物行业协会可以进行医疗鉴定,但该鉴定只对发生在医疗过程中的纠纷进行鉴定,个人无法直接委托宠物行业协会进行动物伤残事故鉴定。 目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宠物的伤残登记有明文规定。

  “关于宠物损害赔偿纠纷,我国立法上没有突破宠物非物的概念。”在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许莉看来,如今宠物主人一般是将宠物看作是一件物品,按照财产侵权进行诉讼的。她认为,考虑到动物的特殊性,应当在立法上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法律专家一致认为,目前应尽快建立专门的动物医疗鉴定机构,可参照其他中介鉴定机构的管理模式,由法院统一委托鉴定。而在尚没有鉴定机构的情况下,法官应主动调查,一方面核查病历卡、X光片等原始诊疗资料和诊所资质,另一方面参考同地区、同等级的其他宠物诊所的医药费标准,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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