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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韩日慰安妇问题谈妥 韩国团体不满“屈辱外交”

发表于 2015-12-29 20:21: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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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韩国幸存慰安妇受害者仅剩下46人,平均年龄已达89岁。(图片来自网络)


人民网首尔12月29日电(夏雪)韩国外交部长官尹炳世与日本外相岸田文雄于12月28日在首尔就慰安妇问题举行会谈,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但两国之间悬而未决24年之久的难题并未就此尘埃落定,韩国国内对协议内容发出不满的声音,认为日本政府在解决慰安妇问题上的诚意令人怀疑。


因小失大的“屈辱外交”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受害慰安妇维权团体“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28日谴责称,韩日就慰安妇问题达成协议是“辜负慰安妇受害者与韩国人民厚望的外交勾结”。该团体还批评韩国政府承诺设法解决日本驻韩使馆前“慰安妇少女像”的问题,称其为因小失大的“屈辱外交”。


报道还称,现年88岁高龄的韩国慰安妇受害者李容洙28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完全不能接受韩日政府间达成的协议。她强调称,受害老人们想讨回的是日本政府“依法赔偿”,而不是所谓的“补偿”。慰安妇受害者柳熙南(音译)也表示,虽然政府人士因为此事费心费力,但这个结果并不令人满意。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慰安妇受害者们没有得到做为人应有的尊严和权利。


日本政府应承担“法律责任”


据韩媒报道,很多韩国专家指责称,虽然日本政府承认在慰安妇问题上应承担责任,但双方协议中并没有出现过“强征慰安妇是日本政府和军队犯下的罪行”等相关内容。


据韩国NEWSIS报道,韩国首尔大学日本研究所教授南基正(音译)认为,虽然日本使用了“日本政府的责任”的字句,但是没有指明这一责任为“法律责任”。


韩联社报道称,韩国中央大学社会学教授李那永(音译)则表示对此次韩日政府协议非常失望。他说道:“最重要部分应该是让日本承认事实、承担法律责任、惩罚责任人,但协议中这些重要的内容都没能体现。韩国政府不能无视受害者人权、不考虑国民权益,草率地选择妥协。”


韩国庆北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昌禄在接受韩国YTN采访时表示,日本政府所说的“责任”仅限于“道义责任”,但最大的问题在于日本政府应当承认对慰安妇问题负有“法律责任”。他还指出,日本政府要求撤除日本驻韩大使馆前的“慰安妇少女像”,这无论对慰安妇受害者,还是韩国国民来说都难以接受。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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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9 20:38:04 | 查看全部
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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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17:28:05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问好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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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17:28:12 | 查看全部
胡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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