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楼翱翔于2007-11-20 08:59发表的 :
与您探讨一下,我为什么会给你提出三个我认为不妥的地方希望您能够改进,讲讲我的理由。
一是“逛步行街”一词不够通俗。逛是动词,步是名词,同样,行是动词,街也是名词。他们组在一起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造词之嫌,不合约定俗称的语法逻辑,因此建议换一换。
二是“用手挽着。。。母亲的手”的挽字似有不妥,挽字有以弓转着的形态拉或者牵的意思。
三是“母亲伸出瘦弱的手让医生把她身上的血液抽到我的体内。”一句重的“抽到”一词不如换成“输到”或者“流进”、“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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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翔你好:谢谢你看得那么仔细,逛步行街这句话并没错,"步行街"是指只供人们徒步行走的街道,不准车辆通行,骑车自行也不可以,这种地方人多,一般是中心地带,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而特别划定的一个区域,
二是“用手挽着。。。母亲的手”的挽字也可以,这要看作者当时与母亲在一起的情景,既然母亲年岁高,用搀扶或许更好,
三是“母亲伸出瘦弱的手让医生把她身上的血液抽到我的体内。”一句重的“抽到”一词不如换成“输到”或者“流进”、“流到”。提得非常好!谢谢你的多次关注!谢谢翱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