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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标又治本 遏制“特权车”

发表于 2009-10-22 14:18:4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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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从10月10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开始停止使用浙“O”号牌,对目前正在使用的所有“O”牌车辆换发警用号牌或普通民用号牌。公安机关从事普通公务活动的车辆将不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这一举措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特权车”、“霸王车”现象。

  特牌车本无罪,可为什么令群众反感?主要因车辆驾驶者、乘坐者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霸道做法。此类公车使用者以“特权车”自居,滥用“道路优先权”,恣意妄为,无法无天。一些地方在治理、打击特权公车上,之所以陷入“治理—泛滥—再治理”的怪圈,盖因治标不治本。

  要从根本上遏制“特权车”、“霸王车”现象,显然不是仅仅取消特牌那么简单。笔者以为,在这方面,不妨向邻国日本学习。

  国内某媒体记者在日本一年半的时间里,几乎每天开车上路,除了在京都看到过日本皇太子的车队外,从未见过其它警车开道的场面。一次,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在大阪参加竞选活动时,因停车等红灯被后面的车追尾。而出现这样让国人惊讶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法纪和制度严苛到日本官员不敢用公车耍威风。

  另外,在日本执法人员眼中,无论谁的车辆,无论公车私车一律平等对待。2006年夏天,神户一家法院的工作人员外出用餐时亮着车证违章停车,被判“恶用(滥用)”,结果这家法院的全部车证被收回,事情在当地闹成大新闻。

  因此,打击、遏制“特权车”,归根结底还是需要从“治人”上着手。在教育、引导的同时,必须严肃法纪、严格制度,用法律、制度去约束公务员不耍特权也不敢耍特权。同时,要提升执法人员敢于向特权车“较真”的意识并为严格执法创造相应的环境。否则的话,公安机关即使取消了特牌公车,违法者仍可利用其特权疏通关系,逃避处罚,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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