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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优先优惠政策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发表于 2009-10-22 16:26: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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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口全面发展”等重要指导思想,劳动保障部门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担负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职责,为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足本质工作,大胆创新工作思路,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落实优先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再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的就业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保障,因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始终把扩大就业再就业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来抓,认真贯彻《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区、乡镇两级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先后开展了“春风行动”、“扬帆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通过举办大型招聘会,培植劳务输出基地等措施,促进了全区就业形势的稳定,对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了应有的成绩。具体工作中,我们对独生子女家庭,落实了优先技能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减免培训费、减免职介费的“两优先、两减免”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的267名下岗失业职工得到了实惠。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护法》,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切实保障女职工权益,在录用人员中,女职工不少于40%,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家庭实现充分就业。
    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这一要求,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尽快让山亭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在全区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女工生育保险制度,今年又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作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群众重点办好的实事来抓,解除了广大计生户的后顾之忧。为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优惠政策,督促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独生子女补贴及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给予30%养老补助,对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加发5%退休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积极扩大企业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覆盖面,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给予补贴,并加发5个月的生育补贴。确保了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育、失业有保障的目标,促进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努力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履行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加强与计生、公安、经贸等部门的联系,对外出务工人员查验有效计生证明,对来我区就业的外来人员严格审核当地计生材料,做到信息畅通,及时通报,不漏查、不漏报一人。同时,加强对公共中介就业机构和企业用工的管理,建立健全用工备案制度,对不申报、不备案的单位用工及时进行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流动人口依法有序流动。
    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服务质量的好坏,是检验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标杆。为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全区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将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本年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措施,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对外来办事的群众,坚持说一句热心话、倒一杯热茶、给一个微笑,做到热心、热情、热诚,全力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同时加强对劳动保障部门垂直系统工作的指导检查,制定落实奖惩措施,加强与区及居住地计生部门的工作联系,齐抓共管,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翼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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