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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永州1月19日讯(通讯员 刘渊)“这恐怕是国税史上追责最到位、考核最严厉的绩效考核办法”,“这种考核办法真的考出了效果,推动了工作”,“今后工作我们一定要管好自己,做好每一份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无分可扣,以免连累他人”……这是东安县国税局芦洪市分局税务干部在该分局2015年度绩效考核分析会上的发言,言简意赅却又发自内心。
2015年以来,东安县国税局改变以往的绩效考核方式,实行绩效考核全局捆绑,连带追究。即以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考核为基础,将个人绩效考核与组织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互相牵制,互相挂勾。为防止该制度流于形式,该局制定了严格的考核细则,规定县局各科室(分局)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导致扣分的,除扣本人个人绩效成绩外还相应地扣所在科室的组织绩效成绩。年终考核时,一般干部按照个人绩效成绩的80%和组织绩效成绩的20%计算得分,科室(分局)副职按个人绩效的50%和组织绩效的50%计算得分,科室负责(分局)人按组织绩效的100%计算得分,县局副职领导按照分管科室组织绩效平均成绩计算得分,县局局长按照县局副职领导的平均成绩计算得分。这一考核方式改变了以往个人绩效考核与组织绩效考核脱节的现象,将全局人员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全局只要有扣分情况,就会影响到科室全体成员,尤其是对科室正副负责人影响最大,进而影响到局领导的得分,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2015年,有两个科室的负责人因为组织绩效有扣分情况无缘评先资格。
这一严厉可行的考核办法,有力地激发了东安国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绩效和水平。2015年,该局入库收入创历史新高,先后获得3项省级以上荣誉,各种加分项目得分位居全市国税系统第一,并被评为永州市国税系统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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