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663|回复: 3

村工会主席千里维权 身亡农民工获赔20余万元

发表于 2009-10-26 14:52: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在上海打工时意外坠楼身亡的农民工贺宝可以安息了。10月14日上午,贺宝的母亲终于拿到了20.5万元的赔偿金。如释重负的村工会主席刘学忠不住地安慰着泪眼模糊的贺宝母亲,一旁的村民们纷纷说:“多亏了工会!”
  南召县城郊乡上菜园村农民工贺宝,从2001年起就在上海昆山建筑工地打工。几年来他勤奋工作,技能不断增强,并找到了对象,生活一天天地好起来。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8年9月的一天,由于操作不慎,贺宝从26楼上摔下不幸死亡。消息传到家乡后,家里仅有的老母亲万分悲痛。这时,上菜园村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刘学忠得知消息后,立即放下其他工作,前往贺宝家中劝慰其老母节哀顺便,然后带领本村有文化、有经验、懂法律的人员一起,带着南召县总工会编印、由南召县总工会发放的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踏上了为贺宝维权的路。
  经多方求教,刘学忠得知,要最终解决问题,必须到贺宝生前打工地上海昆山,与工地施工方老板面对面交涉。在相关材料搜集完整后,今年5月下旬,刘学忠等人风尘仆仆赶到上海,一方面摸清事故的经过,一方面了解当地对相关事故的处理规定。刚开始企业方态度强硬,声称:死者贺宝是在休息期间上的岗,并违规操作才导致了事故发生,只愿意出1万~2万元安葬费了事。在处理上遇到困难后,刘学忠当即表明自己是村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但由于他走得匆忙,并未带任何证件,企业主对此并不认可。刘学忠只好把电话打回南召县,与城郊乡工会主席林华取得联系,请求帮助补办有关证件,传真发送到上海。
  8月21日,企业主看到南召县城郊乡党委、工会组织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后,态度才有些好转。刘学忠当即向企业主提出,工伤保险条例有职工工伤无过错责任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保障死者亲属的合法权益。经过刘学忠一行多方求助和反复协商谈判,企业主最后终于同意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20.5万元死亡赔偿金。
  10月14日,死者贺宝的母亲最终拿到了全部赔偿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6 14:59:14 | 查看全部

回 楼主(dhklg) 的帖子

支持吕刚版主,衷心祝工会主席版块越办越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6 15:02:10 | 查看全部

回 楼主(dhklg) 的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6 15:13:31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