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38|回复: 14

[话题探讨] 【中立】走、留要量力而行

发表于 2016-1-27 18:13: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中立】走、留要量力而行
    面对新一轮企业“倒闭潮”、“流转潮”的到来。作为一名企业员工为了自己今后的生存发展,是主动出走靠创业创出自己的一片新天地,还是坚守下来,听从企业的流转分配呢?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无论是主动出走还是被动坚守,这些都要取决自己的综合素质能力。
     就走出去创业而言,一个人如果不具备其他行业的专业技能,或者说没有独特的专业技术,仅靠自己意愿和意志走出去打拼,成功的几率是微乎其微。98年亚洲金融风暴期间,煤炭企业就出现过一次“流转朝”。当时我在掘进队工作,记得当时我们队就有20多人主动辞去了工作到外面去创业。20年过去了,这些人有90%闯来闯去从事的还是煤炭企业,70%以上的人员又回到了原企业。因为煤炭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煤炭企业职工在企业学到的专业技术,很难在其它行业发挥作用,所以创业期间不仅面临招工困难,而且发展也很困难,所以在面临一次次“碰壁”之后,大部分人选择的还是煤炭企业。
     反之如果拥有其它专业技术,创业的成功几率就会大一点。同样是走出去创业,当时我们工会有位女工,参加工作前学的是“幼师”专业,丈夫是个司机。二人主动辞职后,在镇政府所在地租赁了一家厂院,开办了一个幼儿园。尽管其创业经历也非常艰辛。但是凭借自己的专业技术,经过20多年的打拼,幼儿园规模不仅从当初的1个班扩大到了9个班,而且还办了一所小学,成绩一直在当地名列前茅。
     因此说,创业不仅需要意志和决心,更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一定的行业知识。
     就坚守企业听从企业“流转”而言。如果工作中没有独特的管理技能和业务技能,“流转”的结果也并不一帆风顺。去年我们公司关停了一家煤矿,当时企业采取的是“买断工龄”,按法律规定给职工一定赔偿后,让职工脱离企业自谋职业。结果90%以上的职工拿到十几万赔偿后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而少数以前在原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职工,因为不愿意放弃以前的“高薪”岗位,坚持留守下来听从企业的“流转”分配。可是这些职工“流转”到其它矿之后,大部分被分配到了生产一线从事普通工作。不仅岗位不如从前,工资也降了很多。虽然说保住了一份工作,但是从经济利益上算来算去,感觉还不如拿赔偿金去自谋职业。也许这些员工会抱怨企业没有同情心,“流转”是个骗人的圈套。其实不然,不是企业没有“人情味”,而是自己在选择走留问题上,缺乏对自身能力的正确评价。道理很简单,企业在“倒闭潮”的冲击下,裁员、降薪、流转本身就是企业在生存危机的情况下,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无奈之举”。其实这些选择了坚守听从企业“流转”分配的员工,应该想到尽管你被“流转”的企业形式好一点,但是人家编员已经满员,如果你没有超人的管理技能和业务技能,人家是不会打破原有的管理秩序,让你去接替人家原有的岗位,或者说超编制把你安排在富裕的岗位。所以说,“流转”只能是企业的一种“爱心帮助”而已,至于结果如何关键还靠自己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倒闭潮”、“流转潮”,事实上都是对我们职工生存发展最大的冲击,在这个潮流中我们该如何应对,也只有靠我们自身的能力素质去抉择。从这些故事中,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在变幻莫测的经济浪潮中站稳脚跟,只有拥有了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专业技术,当遇到困境时,无论如何选择,都会有一个美好的结果。(文军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26:32 | 查看全部
欢迎老师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27:54 | 查看全部
关于本期的话题,确实要给大家一个提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28:24 | 查看全部
走也好,留也好,都要做好思想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28:43 | 查看全部
其实人们都是有潜能的,都可以自食其力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29:17 | 查看全部
你最好的做法就是有一技之长,这样才会生存更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29:43 | 查看全部
什么是一技之长,有的凭体力,有的凭智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30:12 | 查看全部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的选择决定你的命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30:31 | 查看全部
不要小看自己,也不要高估自己,这个很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9:30:53 | 查看全部
但是为了生存你还是要选择好自己的未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