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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8 17: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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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以正治企的态度拓展创新路径
以正治企贵在养成,即养正。在自然界,“正”往往不会自然而然的发挥作用,而是通过优胜劣汰对生物界进行校正。那么,作为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为了避免在经济转型中被淘汰,就需要积极主动去养正,或许这正是业界所需要的一次商业精神启蒙。然而,企业是务实的,养成以正治企的态度不能止步于表态,需要在探索中前进。如果说创新需要摸石头过河,以正治企则是摸石头过河的准则,不能被很方便摸到的石头所惑。
在企业内部,以正治企需要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更需要企业家或者管理者严格的自律,即养正须从修身开始。而修身一定要诚意正心,除了要克服私欲的诱惑,也不能自以为是,甚至挑战法则。
老子所谓“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意思是说,不固执己见,兼听则明;不自以为是,就能弘扬创新精神;不自己夸耀,反能使企业获得绩效;不自我矜持,所以能够可持续发展。因为有了这种律己的态度,才会尊重别人的智慧,藉重科技的力量,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兼收并蓄。养正修身并非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样可以解放思想。所谓“心正,妄想亦是正;心邪,正路也是邪”,关键在于聪明智慧用在什么地方。养正修身还要立足于长远,在坚持中取得柳暗花明的效果。
对于公司治理而言,养正是手段不是目的;养正的目的是要形成一条适合自己的创新道路。以正治企含有契合企业实际,不要折腾、作怪的意思。对于企业战略决策的执行,不能一个将军一个令;应当约束管理者盲目追逐热点,不要在管理模式、运营模式的花样翻新中随波逐流。无论是拿来、空降还是引进,不能简单克隆。比如呼唤乔布斯那样的人物出现,这的确可以成为企业创新的一个诉求,但也要看乔布斯那样的做法在本企业是否行得通。即使在西方,乔布斯那样的创新方式也是一种极端现象。因为苹果的创新模式则是自上而下的,不需要进行市场调研,靠的是企业家的直觉。谷歌则相反,采取了一种从下至上的方法:让消费者参与,依赖快速试验和数据。这同样可以取得成功。这两种模式又是可以相互结合的,究竟采取哪一种模式,将两种模式结合到什么程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适合自己的创新道路不可能都有现成的答案,养正需要在创新的过程中进行。也就是说,以正治企也要对创新活动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防止被貌似创新的东西所误。比如东南部的产业向西北部或者不发达地区的梯度转移,这或许是东南部相对落后产业的一个出路;但是对于西北部或者不发达地区来说,就不能把对这种梯度转移的接受当作一种创新,以免使得有污染的产业给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生态破坏等后果。据一家律师事务所对2000年以来所承办的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的分析,企业家出现刑事风险的特点之一就是败在了“创新”上,即以改革、创新的名义进行投机,不断踩“雷”。按照稻盛和夫先生的经营方程式来解释,就是因为企业家偏离了以正治企的轨道,在人格理念的正负值上脚踏两只船。一般认为,公司治理是针对败德行为的,很少会想到它在创新领域里的促进和导向作用。其实,治理败德行为仅仅是治标,只有在创新领域里发挥促进和导向作用才是治本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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