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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天才出少年

发表于 2016-2-14 11:03: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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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之下,中国科学界贡献世界级成果的可能性恐怕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国情特殊论并不适用于科学研究,黄种人科学家和白种人科学家相同,也都是自古天才出少年。

  陈一白

  1943年底,已经举家在美国浪迹了整整五年的伯特兰·罗素来到普林斯顿,在风景秀丽的卡内基湖畔租了一座房子。此时已到了他这段旅美生涯的尾声,因为翌年开春,他的母校——剑桥大学——将会邀请他自秋季学期伊始重新担任三一学院的教授。在后来的自传里,罗素是这样回忆他在普林斯顿的日子的:

  在普林斯顿时,我和爱因斯坦混得很熟。我常到他家去,每周一次,和他、哥德尔以及泡利谈天。这些交谈有点令我失望,因为他们三个虽然都是犹太人,都是流亡者,也都是见过世面的大城市人,但我发现他们对形而上学有着德国人的偏见。尽管我们大家费尽了心机,可是却从来没有找到可以展开争论的共同前提。(The Autobiography of Bertrand Russell, 第466页)

  这段话引起了科学史研究者伯顿·费尔德曼(Burton Feldman)的注意,毕竟这段文字提到的四个人中,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是和牛顿、达尔文同级别的科学巨人;泡利是量子力学的奠基人和中微子的发现者,被称为比爱因斯坦还聪明的人;罗素是当之无愧的分析哲学之父,在人文社科领域有着百科全书式的贡献;哥德尔虽然是这四人中唯一没有获得诺贝尔奖的人,但他是公认的逻辑学大师,堪称现代的亚里士多德。这四个二十世纪最聪明的人在一起都谈些什么呢?他们之间会有什么争论吗?是什么样的个人经历和社会因素促使他们在普林斯顿相遇?为了解答这些问题,伯顿·费尔德曼专门写了一本书,也就是2007年出版的《梅塞街112号:爱因斯坦、罗素、哥德尔、泡利和科学纯真的终结》,并在今年9月份以《爱因斯坦天才俱乐部》(Einstein's Genius Club)的书名再版。
  除了罗素自传中的上述文字,这四个科学天才的会面并没有留下任何记录,甚至连当事人对此的看法也是不一致的。在王浩撰写的《哥德尔反思录》(Reflections on Kurt Gdel)中,哥德尔本人对罗素的说法颇有微词:

  至于这段提及我的话,我必须澄清的是,首先,我其实不是犹太人(尽管我认为这个问题毫不重要);其次,这段文字会让人误以为我曾和罗素有过多次讨论,但实际上并没有(我记得只有过一次);第三,说到我的“纯正”柏拉图主义,它并不比罗素自己的柏拉图主义更加“纯正”。(第112页)

  由于爱因斯坦和泡利并没有对这个问题发表过任何看法,所以人们只能从罗素和哥德尔的各执一词中去寻找真相。也许正如凯瑟琳·威廉姆斯在这本书的导读中所说的,哥德尔在爱因斯坦家出现的次数没有罗素说的那么多,然而他也不止出现了一次。但不管怎么说,在1943年冬天到1944年春天,这四位天才科学家都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生活。费尔德曼的《爱因斯坦天才俱乐部》就是以这个事实为切入点的。

  为了讲述他们为什么会在普林斯顿碰头,费尔德曼花了将近一半——差不多一百页——的篇幅来介绍他们的生平。应当承认的是,费尔德曼的归纳提炼能力是很突出的,因为爱因斯坦、罗素、哥德尔和泡利的经历都极其丰富,而且关于他们的传记也几乎称得上汗牛充栋,但他却有本领用相对简短的介绍来扼要地突出每个人的家庭背景、性格特征、科学贡献和学术交往,并且也不忘穿插各种脍炙人口的轶事。

  爱因斯坦是牛顿之后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但当他参加苏黎世理工学校(后来更名为瑞士联邦工学院)的入学考试时,却有三门课程——法语、化学和生物——不及格,结果推迟了一年才得以就读这家著名的学校。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爱因斯坦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科学怪人,虽然他的性格不乏童真诙谐的一面,但他对和平的呼吁,以及对犹太人复国运动的帮助,完全不逊于任何一个同时代的政治家。

  和身为犹太人的爱因斯坦相比,伯特兰·罗素的家世要显赫得多。他的祖父约翰·罗素曾两次应维多利亚女王之邀组建内阁,并亲自担任首相,而他的教父则是名垂青史的经济学家斯图亚特·穆勒。尽管如此,罗素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有许多波折。他二十九岁便因发现罗素悖论而声名大噪,随后几年与怀特海合著《数学原理》,更是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但一战期间,由于倡导和平的反战观点,他被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开除,甚至被判劳改六个月。他出身贵族,但在1945年前一直生活在捉襟见肘的困窘当中;那年《西方哲学史》风靡一时,给他带来了巨额的版税收入,永久地结束了他的财政危机,可这时他已经是个七十三岁的老人了。别以为罗素的传奇人生到此为止。1948年,他从挪威前往瑞典,乘坐的飞机半途因风暴而失事,四十三名乘客中有十九名死于非命,而七十六岁的罗素在冰冷的北欧海洋中奋力向救生船游去,获救时几乎毫发无损。

  哥德尔的性情是这四人中最古怪的。在学术上,他二十五岁就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不完备定理,是当之无愧的天才。但在日常生活中,他绝对是个怪人:由于他患有严重的受迫害妄想症,总是疑心有人要毒死他,他的妻子阿黛尔不得不一口一口地喂他吃饭。而每逢冬天,无论天气有多冷,他家里绝对是不能开暖气的,因为他相信家具受热散发出来的气味会让他丧命。1938年,哥德尔执意要和相识十年的阿黛尔结婚,却遭到了全家的反对:阿黛尔是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舞女,比哥德尔大七岁,而且还离过婚。在哥德尔的亲朋看来,他们两个实在不是理想的伴侣。不过时间证明了哥德尔的选择是正确的。阿黛尔无微不至地照顾哥德尔,直到他在1978年因疑心医生试图毒死他而绝食去世。

  按照泡利的导师马克斯·玻恩的说法,泡利是“能够和爱因斯坦相提并论的天才,而且从纯科学的角度来看,他可能比爱因斯坦还要伟大”。这位奥地利的理论物理学家如果生活在今天的中国就糟糕了,因为他特别讨厌发表论文,喜欢通过长信跟尼尔斯·玻尔和维尔纳·海森堡讨论科学问题。他的大多数创见从来没有公开发表,只在讲座上揭晓。除了发现不相容原则和自旋,泡利对量子力学的贡献更多地体现在他对同行的批评和引导上。他以尖酸刻薄著称,甚至连爱因斯坦也逃不脱他的嘲弄。有一次,爱因斯坦在讲座上陈述了他的某个观点,泡利的点评是:“爱因斯坦教授说的倒也不全都是蠢话。”而他对某篇论文的评价是“这篇论文太糟糕了,甚至连错误都算不上!”但他的批评完全是从学术出发,再加上他往往是正确的,所以同行对他也没太大意见,累次遭到他批评的爱因斯坦在1945年提名他为诺贝尔物理学奖候选人,那些斯德哥尔摩的评委则听从了爱因斯坦的建议。从来不做实验的泡利在物理学界还以“泡利效应”闻名:只要他出现在实验室附近,那些实验器材必定会莫名其妙地失灵。

  促使这四个天才的人生道路在普林斯顿相交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爱因斯坦和泡利是犹太人,他们逃离德国和奥地利自然在情理之中。罗素滞留美国,是因为当时返英的海上航路被德军切断。而哥德尔虽然不是犹太人,但在1938年德奥合并之后,德国纳粹政府废除了大学里的私人讲师(Privatdozent)这个职位,因之失业的哥德尔只好接受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提供的工作。

  介绍完他们的生平之后,费尔德曼并没有深入地分析这四个天才的学说,以及他们的相聚有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碰撞,而是介绍起理论物理学在二十世纪的进展来,全书的终结篇更是详细地回溯了原子弹的制造过程。要知道的是,爱因斯坦和罗素是极力反对核武器的,他们在1954年和其他九位科学家共同发表了著名的《爱因斯坦-罗素宣言》。哥德尔对政治和军事的兴趣几乎等于零,在1938年,他竟然这么问从奥地利逃到普林斯顿任教的犹太数学家古斯塔夫·伯格曼:“是什么促使你来美国呢,伯格曼先生?”至于泡利,虽然美国负责曼哈顿计划的罗伯特·奥本海默是他的学生,德国负责研制原子弹的维尔纳·海森堡是他的好友,但他本人跟这两个军事计划是毫无联系的。结合这本书的主题和开篇来看,费尔德曼的这个结尾显然是十分奇怪的。

  说实在的,《爱因斯坦天才俱乐部》有着别具匠心的开篇,引人入胜的中段,最终却给了读者莫名其妙的结局。在我看过的美国科普作品里面,它绝对在水准以下。尽管如此,费尔德曼在书中点明的一个现象,却值得国内读者、尤其是高等教育管理者深思。

  费尔德曼敏锐地发现,和诗人、小说家或者艺术家不同,科学家——尤其是理论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作出重要贡献时往往非常年轻,比如约翰·纳什是二十二岁(博弈论)、约翰·冯·诺伊曼是二十岁(序数的标准定义)、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是二十一岁(代数基本定理)、埃瓦里斯特·伽罗瓦也是二十一岁(伽罗瓦理论)。哥德尔证明不完备定理时只有二十五岁,泡利发现不相容原理时也是二十五岁;爱因斯坦提出狭义相对论时是二十九岁,罗素提出罗素悖论时也是二十九岁。而且这些科学家通常在三十岁以后便不再有重要的发现,开始走上漫长的学术下坡路。罗素在三十岁后虽然出版了汗牛充栋的作品,但再也没能实现自我超越;哥德尔到美国之后,兴趣转向哲学,逐渐沉沦为一个没有创见的哲学家;泡利相对比较厉害,三十岁那年还预言了中微子的存在,但这是他最后的贡献。甚至连爱因斯坦也摆脱不了这个命运,1916年提出广义相对论之后,他就开始淡出学术的舞台。

  没有人能解释清楚这种现象,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一个国家要在科学上取得突破,它最应该仰仗的是年轻的科学工作者。可是在中国,学术制度侧重于支持那些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有名望的科学家(比如两院院士),科研资源也主要集中在这些人手里。悖谬的是,这些人早已作出了他们的贡献,他们超越自我的可能性非常小——中国似乎没有哪个院士在当选院士之后还有重大的科研成果问世。更糟糕的情况可能是中国特有的中央集权式的科研计划安排,在国内的大学或者其他科研单位,科学家(无论年轻与否)要获得经费,必须依照科技部、教育部或者所在单位拟定的题目,并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负责确定立项和经费审核的通常是远离学术前沿的院士和资深教授。

  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之下,中国科学界贡献世界级成果的可能性恐怕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国情特殊论并不适用于科学研究,黄种人科学家和白种人科学家相同,也都是自古天才出少年。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三个曾经获得菲尔兹奖的华裔数学家。菲尔兹奖是数学领域的最高奖,每四年颁奖一次,颁给有卓越贡献的年轻数学家,每次最多四人得奖。自从1936年颁发以来,总共有三个华裔数学家得到这个奖项:丘成桐(1982)、陶哲轩(2006)、吴宝珠(2010)。丘成桐在1976年证明卡拉比猜想时只有二十七岁,陶哲轩2004年证明格林-陶定理时是二十九岁,吴宝珠(越南籍,祖上是广东人)2008年证明朗兹纲领的基本引理时虽然年纪稍大,但也不过三十三岁。

  在经济总量稳居全球第二的今天,中国在科学、文化等方面的软实力却乏善可陈,政府明显意识到这一点,所以近年来在科学研究方面的投入逐渐增多。但如果现行的科研制度不着重支持年轻的科研工作者,不给他们一定的空间和自由,国内科学界对诺贝尔奖的渴望恐怕还要过很多年才能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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