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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是财政内设机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支出维修改造项目概(预)、决算的具体审核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采购项目及财政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评审;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评审;对全区财政系统投资评审业务实施指导。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结算评审工作。其绩效目标是利用专家人才库社会专业技术力量为评审工作服务,为财政支出改革服务,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定额标准进行评审,核减项目中的不合理因素,为财政支出预算提供技术支撑。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
2015年,评审中心申报评审业务专项经费320万元,部门预算实际安排16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1至12月,抽调评审专家库专业技术人员31人次,共计评审各类工程预、结算项目28个,建设单位送审金额8.3亿元,审定金额7.2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1.17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4%。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标准,实际支付评审业务专项经费139.7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及委托专家评审的程序
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经费管理规定》,评审业务专项经费由厅办公室财务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项目委托专家库专家评审前,由评审中心和评审专家所在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建设厅《关于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新计价房[2002]866号)规定,按照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和工程概、预(结)算的不同付费标准据实计算付费金额,并在规定付费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协商下浮一定的比例后,签订《委托专家评审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评审任务。项目评审完成后,由评审中心按照协议签订的付费金额和造价咨询机构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向厅办公室提交书面支付申请,经办公室审核签批后,厅机关财务室通过国库支付中心向造价咨询机构支付评审费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收到完整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送审的工程概(预)、结算资料后,按照先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后专家库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顺序安排项目评审。在在编人员评审任务满负荷的情况下,再由评审中心在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人员进行项目评审。
2、项目管理情况
安排专家库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送审金额大小,由中心领导根据项目大小和难易程度安排1名或多名专家参与项目评审,并安排1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项目评审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出现疑难问题实行集体研究决定。每个项目的评审,必须由两人以上评审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掌握实际情况。评审结果实行三级复核制(即项目评审人员、项目评审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评审的中心领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相关规定,评审结果经审查后,误差在+3%以内的按协议签定的付费标准付费,误差超过 3%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20%的评审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利用专家库专业技术人员共计评审各类预、结算项目28个,评审金额8.3亿元,审减1.17亿元。实际支付专家评审费139.71万元,占审减额1.17亿元的1.2%,成本和支出的效益显而易见。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部门预算安排评审业务专项经费160万元,实际支出139.71万元,结余20.2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疆迎宾馆送审的6.31亿元改扩建工程结算,由于项目建设单位资料报送不全等诸多因素,致使评审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进展。经测算,此项评审预计需支出评审业务专项经费14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在认真完成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送审的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结算评审的情况下,积极督促新疆迎宾馆尽快补报缺少的结算资料,以便完成结算评审工作。
2、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从历年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情况看,评审业务专项经费支出进度与新疆的施工期有着密切联系,一般而言,由于新疆四季分明,4—11月符合施工条件,工程也一般在11月以后竣工(维修改造工程除外)。因此,结算评审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所以支出进度不应按季度平均考核。
(2)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每年9月需申报下年度评审业务专项经费,但下一年具体有多少项目需要评审,投资额有多大,评审中心都难以准确掌握,基本是根据上年项目评审情况,再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五年规划、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政策进行研判,因此申报的专项经费(或实际安排)与全年实际支出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偏差。建议年底如出现资金缺口,在下一年度安排专项经费时给予补足;如有结余按照现行规定给予收回,不做结转。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1、项目资料接收管理
为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工程概(预)、结算资料必需由建设单位直接报送,评审人员不得私自接收施工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资料接收实行专人负责,资料接收人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清点,符合要求的,填写资料交接清单;资料不完整的,接收人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还需补充的资料内容,收集齐全后与项目建设单位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并及时将送审资料报中心领导,由中心领导安排项目评审。
2、项目评审过程管理
项目评审工作以评审中心现有在编和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现有人员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时,抽调评审专家库技术人员参与项目评审,借助社会力量为评审工作服务。在安排项目评审任务时,原则上同一建设项目须两人以上参与评审。对重点建设项目评审,由中心领导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评审期间的沟通协调、分析汇总及项目复核工作。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工程竣工图纸和现场实测实量确定。评审人员若对工程量计算有疑议,需到现场进一步核实的,由中心领导安排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到项目现场实地勘测。材料价格按照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和市场询价的原则确定。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了材料价格信息的,以公布的信息价为准;未公布材料价格信息的,以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材料价格为准;未组织招标的材料价格,需由建设单位提供两名以上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单位领导签批的材料价格确认单,并向评审中心报送材料厂家、品牌、型号和规格。对符合市场报价的材料价格予以确认,对明显背离市场报价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核实说明原因,按重新核实或调整后的价格进入结算。涉及非政策性调整人工费的,评审人员必须要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为依据,否则不予调整。定额子目的套取、各项工程费用的计取,严格依照国家、自治区颁布的相关定额、估价表和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积极推行“阳光评审”,做到“四公开”,即评审原则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依据公开、评审结论公开,并按照《投资评审中心项目评审所需工作日规定》,实行限时办结制。项目评审工作中遇到争议问题,实行集体研究决定机制。项目评审完成后,由项目评审人员向建设单位发放“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方法等方面的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项目评审结论签发及档案资料管理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评审人员要及时将初审结果电子版文件拷贝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由其进行复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对,若无异议,在工程概(预)、结算签收单上签署意见;若一方或双方存有异议,须提供书面意见,说明存在问题的理由,由项目评审人员进一步认真核对,直至无异议后三方签字确认,并由评审人员将签字确认后的资料报中心领导复核把关,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出具评审结论。
评审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档案管理员负责中心评审项目资料的登记、签收、汇总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将当年完成的所有评审项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装订成册后进入档案库。单位或个人需查阅项目评审档案资料时,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查阅人需按照评审中心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严禁涂改,谨防损坏,不得带走库存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可复印相关资料。查阅人使用完毕后,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将查阅案卷收回归档。
二、国库代理银行手续费
1、执行情况:2015年代理银行手续费项目预算年初申报750万元。
2015年4月,支付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代理银行手续费250万元;2015年11月,支付2015年4月至10月代理银行代理业务各项费用500万元,全年共计支付代理银行代理业务各项费用7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执行效果:该项目的实施,一是有效地督促了代理银行及时准确地办理财政业务;二是通过对代理银行的考核,促进了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办理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的服务水平。
三、全疆财政票据印刷费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担负着全疆16个地、州(市)和5县级直管市以及自治区本级18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央驻疆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保管、发放、核验、销毁、稽查等工作;指导地县两级财政票据管理工作。2015年,我中心财政预算为1800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申请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00万元,用于全疆16个地、州(市)和5县级直管市以及自治区本级18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央驻疆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2015年全年财政预算为1800万元,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后,全额拨款1800万元,项目名称为“财政票据印刷费”,将其类别列为“专项业务费”,属性为“延续项目”,功能科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财政事务”,再具体划分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该项目执行时间是2015年1月至12月,为期一年。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财政票据印刷费1800万元拨付后,由我中心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我中心实际需求,将该资金划分为两部分,其中财政票据印刷费用为1750万元,软件维护费用5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资金由厅办公室代为管理,其中:财政票据印刷费按照厅采购办工作流程,经过办公室、行政政法处和采购办审批,每月一次或者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给财政厅印刷厂支付财政票据印刷费用;软件维护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我中心每半年一次对各地、州(市)的财政票据管理软件(财政端)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在无违反服务合同的情况后,在办公室主任、信息网络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办公室财务室支付该费用给软件供应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我中心按照采购办的批复,每年年初对财政票据印制厂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确定财政厅印刷厂为全疆财政票据印制厂家,签订了印制合同,不断规范财政票据的印制工作,保证全疆各类财政票据的正常供应。
2、项目管理情况。中心严格规定程序,制定《财政票据印制工作制度》,并不断强化执行力度,提高对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每年年末,要求各地、州(市)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及自治区本级用票量大的单位按年度、分季度报送用票需求计划,我中心准确计算各类财政票据印制计划,填写票据准印单,经领导签字审批后,将财政票据准印单交付印刷厂印制;确认财政票据安全、准确后,进行验收,然后经过各级主管部门的审批,严格程序,支付财政票据印刷费;每季度末定期到印刷厂抽查票据印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财政票据的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目前,中心共管理四大类财政票据110多种,其中经常印制的财政票据约40余种。2015年共印制各类财政票据35种 ,其中手工票据18种共计665,500本,机打票据18种共计295,000,000份,热敏票据2种共计93,600组。2015年共发售各类票据42种,其中手工票据24种552,000本,机打票据16种共计275,000,000份,热敏票据2种共计93,600组。各类财政票据的印制和发售,为用票单位提供了服务,保证了全疆财经秩序。
财政票据发放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批复收取一定的成本印制费用。目前,自治区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缴费收据》免费发放外,其余一律按自治区发改委的批复按成本收取费用,中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开展各项工作,绝无超标准收费现象。2015年,发售42种财政票据,收入为1660万元,均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缴入国库。
中心能认真贯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财政厅党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履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职责,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切实做到执行政策到位,管理服务到位,能依法、安全、有效地发放和管理财政票据,不断加强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单位财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起着积极稳定地作用,并有效地提升了财政票据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对使用单位的有效管理,实现了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是关键。年初就把财政票据印刷费支付工作纳入中心全年整体工作,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明确中心“一把手”是责任目标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财政资金的支付工作。
(2)依规办理是基础。中心按照规定与财政厅印刷厂签订印制合同,出具印制通知书,印刷厂接到通知后进行印制;印制完工后,中心组建检查组对印刷质量等进行核验,符合规定后,填写自治区政府采购验收单。印刷厂出具税务发票,中心按照规定,到厅办公室和厅行政政法处进行资金审批,批准后到采购办办理相关程序,最后再由办公室出具支付通知书,由采购办进行国库支付。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认真做好财政票据印制、发售、保管等基础工作。
(3)规章制度是保证。我中心严格按照采购办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为使风险降低到最小,中心制定《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工作规责》,每年对工作进行分工,建立岗位工作制度16项,还建立工作流程表,这些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强化风险管理,加强重点部位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和人员的两个安全。
四、财政改革经费
(一)新疆财会办刊经费
《新疆财会》专项经费年预算数52万元,实际支出46.6 万元,主要用于《新疆财会》编审、印刷及稿费的支出。
支出主要包括三部分,其中刊物印刷费所占比重很大,2015年维、汉文各6期,每期5000册(维文2000册,汉文3000册),全年共计支出印刷费约30万元;刊物邮寄费约3万元;编审费及作者稿费约13.6万元。因第6期刊物出刊时间较晚,编审费及稿费还未支付;同时,由于邮局结算邮寄费时间滞后,第5、6期邮寄费也未在2015年年底前支付,故经费节余。
《新疆财会》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财政工作的重大部署,刊发有份量、有影响的文章、调研报告和工作研究,及时将自治区有关领导以及财政厅领导就财政工作提出的新思路、新观点通过刊物作大力宣传。
2015年全年出刊维、汉文各6期,汉文刊发稿件近160篇,维文编译、刊发稿件近130篇。在全年的出刊工作中,充分利用《新疆财会》这个平台,根据每期确定的主题,解读和宣传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财政厅出台的政策,着力宣传财政经济工作的新思路、新亮点、新举措,及时追踪财政经济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从不同侧面反映地州市和机关处室的工作成绩。
2015年刊物约稿范围从财政系统扩展到其他经济工作部门,全面宣传、展示和反映新疆财政发展状况;根据不同阶段财政经济工作的重点以及读者关注的热点内容,对刊物栏目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了刊物的时效性和吸引力。
(二)会计处工作经费
1、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会议费使用情况
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会议费预算支出1.68万元,实际支出1万元。
经费使用项目:2015年经与厅信息网络中心协商后,组织了一次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需求研讨会。
经费使用效果:邀请软件工程师、软件应用专家和各地区财政系统会计人员管理专家共同研究讨论以构建会计人员大数据管理平台为目标,在总结分析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1.0版本的基础上,确定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目标和方案,为后续的软件升级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使用情况
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预算支出120万元,实际支出150万元。
经费使用项目:主要用于考试考务支出。包括:报名费、计算机及考场租赁费、监考费、安保费、督考费、值班费、保密费等项目;因考生规模明显增长,超过预计,考务费实际支出150万元。
经费使用效果:2015年自治区本级共组织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共有6.8万人报名参加考试,其中有五千余人达到了合格标准,有资格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社会输送了更多有资质的会计从业人员。
3、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印刷费使用情况
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印刷费预算支出15万元,实际支出19万元。
经费使用项目: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文件要求,2015年印制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0万本。因新版证书印制要求变化,实际支出19万元。
经费使用效果: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于2016年2月15日启用,证书采用二维码防伪信息、打印考试现场采集的照片信息,有效提升了会计人业资格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
4、自治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评审经费使用情况
2015年度自治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评审经费预算支出16.1万元,实际支出11.7万元,其中: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议费1.8万元;评审工作费用9.9万元。
经费使用项目: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财政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从职称评审专家库内选出一批专家,根据工作安排,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2015年申报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鉴定。项目经费用于评审工作会议经费以及初审费、评审费、保密费、论文鉴定费等支出。
经费使用效果:根据2015年度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于2015年年11月召开分组会议和评审会议,经评委会评审,通过总人数112人,其中:109人拟晋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3人拟晋升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通过组织评审选拔出高级人才,推进自治区高级会计人才建设。
(三)财政监督检查费
1、基本情况
(1)财政监督检查补助经费。
经费用途。主要用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参与会计监督相关检查工作。
立项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补助及奖励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财政监督补助及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在开展检查工作是聘请注册会计师的费用;厅监督局人员检查补助等。发放标准为,厅监督局人员60元/人/天,聘用会计师280元/人/天。
(2)宣传经费。
经费用途。用于在新疆日报或新疆经济报上刊登会计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
立项依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及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报和财政门户网站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公示公告。
2、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1)财政监督检查补助经费。
根据2015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监督局向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聘请15名会计师,分派至各检查小组,由监督局人员任组长对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组长按月报送本组人员考勤情况,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厅办公室签定后,发放检查经费。
2015年检查了新疆广电网络、乌鲁木齐北站国家粮食储备站、新疆社科院等行政事业单位,并对新疆天恒、新疆兴诺等12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监管关注,对 新疆国信、新疆瑞新等12家事务所 实施重点检查。查出了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实、报销票据不合规、往来款长期挂账,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发表审计意见不恰当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检查对规范我区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运行起到了很好的效果。10-11月我局又组织检查力量对全区所有财政拨款行政企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本级成立6个检查组,检查了12个地(州、市)政府、1526个部门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
(2)宣传经费
2015年度,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报送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单位名单,于5月底前在新疆日报上对全区纳入检查范围的469户单位进行了统一公示,并将于12月底前对自治区本级检查单位结果进行公告。
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厅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申请、审批和支付手续,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绩效目标和调整情况
(1)财政监督检查补助经费。
绩效目标。此项经费切实起到了“保障工作、提高效率、促进廉政”的作用。
执行情况。2015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补助经费年初预算数为92.166万元,年度实际执行数为63.497万元,结余17.469万元。
(2)宣传经费。
绩效目标。实现了在我区党报或主流媒体公示公告财政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完善了检查程序,加强了成果利用。
执行情况。2015年度宣传费年初预算数为11.2万元,5月底已对全区财政部门检查单位名单在新疆日报进行公示,执行8.3万元。12月底对自治区本级检查单位结果在新疆日报或新疆经济报上进行公告,执行1.5万元。共计执行9.8万元,结余1.4万元。
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支出程序,确保专项经费合理、合规使用,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采购中心专家评审费
1、项目概况
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形式之一。2015年度集中采购规模为22.98亿元,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实施集中采购524次,完成采购金额20.35亿元,节约资金2.63亿元,节约率为11.44%。其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集中采购项目达到16.53亿元,占比为81.23 %。预算经费投入为70万元,预算执行为68.12万元,执行率为97.31%,圆满完成了绩效目标。
2、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从公开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个方面,分11个明细指标对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结果为完成绩效目标。主要成效体现在:
(1)立足有限经费,保证重点项目圆满完成
重点完成了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和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阶段的免费与非免费教科书、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广电“户户通”工程设备、自治区国税局服务器、公安厅信息化建设、“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等重大项目以及2015年度第二、三期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协议供货的集中采购。并对2015年度车辆采购、维修、保险和办公自动化项目的全区联动定点采购及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询问座谈,查找协议定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实施了2016年度的采购计划。
(2)落实政策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在经济增长相对缓慢的宏观形势下,充分依托集中采购规模优势,积极贯彻执行有关向中小企业倾斜的采购政策,给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空间,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同时,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从2015年6月开始,除个别重点项目外,不在收取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这一举措不仅将节能减排、保护民族品牌等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到了实处,也大大降低了疆内中小企业的投标成本,受到企业的欢迎。
(3)完善采购模式,预算资金节约效果显著
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资金节约率达到11.44%。尤其是对电脑、空调等通用设备实行“一次招标、分批供货”的批量采购,采购效率提高,采购价格降低。以台式电脑为例,预算价格为5000元,采购价格为4230元,同类型同型号电脑市场价格为6223元(2015年12月27日太平洋电脑网报价)。
(4)优化采购流程,实施绩效提升成绩明显
2015年11月,根据年度预算,投资29.2万元对现有电子评标和监控进行了升级改造,使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采购项目有了更直观和深入的了解,为保证采购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标书拷贝系统,为投
标企业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工作效率,赢得了企业和采购单位的一致好评。
(5)加强采购监督,集中采购规范性不断提升
采购中心主动引入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形成“监察、财政、审计、特邀监督员”等多方参与的联合监管格局,注重标前方案论证,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和处理投诉质疑等,集中采购的规范性不断增强。
(6)集中采购项目相关方满意度提高,工作亮点比较突出
根据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供应商满意度为93.6%,评标专家满意度为89.6%,特邀监督员满意度为95%。获得了自治区公安厅等区本级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肯定。
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建议
(1)严肃政府采购预算,提升集中采购计划性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
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和目录,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前瞻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强化采购资源配置,提升政采专业性
随着政府采购要求的不断提高,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硬件设施、专业能力等方面的配置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多方的理解和支持,强化政府采购资源配置,探索政府购买专业服务方式,提高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平。
(3)探索完善电子采购,提升政采科学性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采购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对于扩大规模、提高效率、强化竞争等都提供了便利条件。要把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和政府采购的规则紧密结合,
探索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式,推动政府采购向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转变。
(五)采购办公务用车治理
项目概况:自治区公务用车控购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后,适应新的公务用车管理要求的集中管理体系,具体包括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车辆定编管理系统、购置审批管理系统、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系统、公务用车核查系统、公务用车查询统计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现自治区财政厅大系统的数据信息交换和将公务用车改革后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完成后,实现涵盖公务用车的申购、审批、数据联查、过程监管、数据挖掘分析等功能,形成财政、公安等部门数据联动机制,对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动态监管,形成事前流程标准化、事中过程程序化和事后的有效追溯,从而建设一个全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的有效审批和公务用车集中或分散使用管理的有效监督体系。
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总预算57万元,其中30万元已拨付软件开发供应商:新疆虹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其余27万元待项目验收后拨付。
项目实施情况:目前软件已开发完成,由金财办配合进入财政大平台系统上线测试。
下一步工作计划:通过上线测试,进一步发现问题,完善软件各项功能。
五、财政国库管理业务
(一)执行情况:2015年批复预算90万元,2015年实际执行79.4万元,剩余11.6万元,完成预算进度为88.2%。未执行完毕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工作要求,将综合财务报告、总预算会计制度培训由原先的地市县三级培训改为地州市级培训,节约了会议经费。
(二)执行效果:
1、结合自治区财政国库改革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全面深化自治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进财政国库改革向纵深发展。
2、进一步完善了综合财务报告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区地县三级试编工作,按时提交高质量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3、积极开展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核查工作,为实现财政、人行、开户银行和预算单位联网联审奠定了坚实基础。
4、认真开展决算培训工作,建立汇审编报工作机制,顺利完成2014年度全区总决算、部门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在全国决算评比中分别获得三等奖。
5、决算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按照正排工序,倒排时间的原则,以“时间表、任务书”等形式扎实推进自治区决算公开工作。
6、认真做好财政统发工作,确保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调标政策顺利落实。
六、“金财工程”运行维护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作为财政信息化建设的管理部门,现有干部职工34人,其中:在职在册17人、聘用17人,具有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9人。下设综合管理、网络管理、软件开发和运行维护等4个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自治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的总体规划与实施工作;负责金财工程软件系统规划、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我区财政应用软件建设规范和技术构架,负责财政业务、政务软件的设计、开发工作;负责自治区、地、县三级财政系统的广域网建设,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负责自治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网络管理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数据备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机房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组织财政系统各类业务软件的实施、应用和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财政系统人员信息化技术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地、县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预算金额、主要用途
(1)目标:严格按预算安排支付项目支出,年初制定支付计划表,按支付计划表按时完成支付计划。到年底100%完成预算支出。保障自治区金财网络上下畅通、安全可靠,财政业务、政务系统运行稳定,财政数据存放安全,财政外网防护有效,实现对财政资金的集中监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可靠、准确、高效的运行。
(2)2015年预算为1972万元(压减10%及调整预算后)。
(3)主要用途:财政专线网络租费、财政厅业务应用系统维护费、财政厅机房设备维保费与更换费、财政厅升级改造引进软件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线路租费140万元;小型机、存储设备维保350万元;中心机房每年备品备件购置64万元;厅本级业务软件年度维护费156万元;自主软件开发费350万元;中心机房空调、UPS维保150万元;厅业务软件引进、升级、改造费320万元;外网安全防范系统购置270万元;机房设备更新172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实际支出1839万元:财政业务专网主线路费用144万元,备用线路租费79.86万元,FOA软件维护费8万元,应用支撑平台门户维护费4万元,预算执行系统6万元,自主软件开发外包费350万元,地方债务系统维护费15万元,电子票据软件引进233.5万元,开发环境租房6万元,交警规费与非税接口软件190万元,农民一卡通维护费50万元,企业处企业网报系统15万,政府采购系统维护费8万元,外网网站维保8万元,财联大厦16楼视频会议增加设备17.72万元,备品备件采购44.44万元,证卡打印机1.77万元,厅趋势防病毒软件5.2万元,IBM595小型机原厂维保198.61万元,IBM小型机第三方维保94.64万元,HDS高端存储设备的年度维护费49.80万元,外网网站英文域名0.25万元,视频会议室录像机维修0.185万元,视频会议室维保30万元,中心空调每年维护费用2.8万元,资产管理软件维护费70万元,外网安全等级保护项目设备采购63.36万元,日常办公及聘用人员费用142.8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中心指定不同部门专人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设备采购与物品管理等工作,避免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联系,从源头上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在制度方面,于2014年,总结分析近年来新疆财政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自治区财政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控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要求,明确工作规则和各方面责任,推进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陆续配套出台《自治区财政厅应用软件开发、购买、升级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业务专网网络安全接入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算单位接入财政网络管理办法》等具体管理办法,不断规范新疆财政信息化项目建设、网络安全管理、预算单位安全接入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按规则管事、靠制度管人,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资金运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根据信息化项目生命周期的特点,对于新上项目调研、分析、申报、审核、批准、预算申请、政府采购、签订合同、验收等流程完成项目;对于维护类项目,参照上年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保障财政各项业务系统及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际分段管理,项目采购、合同审核、支付工作由综合部完成,项目执行、监管、验收由技术部门负责,每周例会通报各项目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处理和小结。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信息化建设项目普遍存在生命周期,从建设、应用、维护、更新往往经历8-10年,造成支付也需跨年度进行,因此,对于软件开发、网络安全建设等项目,当年一般不能100%完成预算执行计划,对于软件维护、设备维护类项目,均能按预算100%完成支付工作。从2012年至2014年,预算完成分别为95%、89%、75%、基本符合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规律,但我中心力争做细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2015年完成全年预算的93%,基本完成预算目标,对保障财政各项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15年预算未执行完的原因是外网安全防范项目按合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剩余全款。
七、新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专项
1.专项经费收支:2015年度会计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44万元;实际支出82.33万元(三期45.6万元,四期19.03万元,五期17.7万元),主要用于讲课费、教室场地租金、资料费和管理费等;节余61.67万元,费用节余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第四、五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期间参加了全国总会计师培训项目,各免了7天培训费。
2.经费使用项目:按照自治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4、8、9月份,分别在上海、北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圆满完成了自治区第三、四、五期人才班118人2015年集中培训。
3.经费使用效果:学员完成了年度在职学习作业(读书笔记3万字,2篇学习心得、年度工作总结、调查研究报告、1篇论文等)及集中培训规定的学习任务,培训期间编辑学习《简报》13期、学习心得105篇等。通过集中培训,学员的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与业务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培训后,学员都会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组织财务人员,给他们讲课,介绍学习心得,真正发挥辐射作用。
三期人才班经过三年的集中培训和在职学习,按计划完成了学习任务。根据自治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经考核,纪慧玲等37名同志成绩合格,准予结业,颁发“自治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结业证书;12人被淘汰。
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自2006年启动以来,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环节选拔人员,近十年的实施,自治区五期会计领军人才180名,其中98名学员已顺利毕业,第四、五期正在培养当中,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初具规模,涵盖了企业、注册会计师、行政事业等多个领域。领军人才的良好声誉在全行业乃至全社会起到了标杆和示范效应及广大会计人员学习的榜样
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开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和基础工作,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库〔2013〕18号)和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和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重要抓手,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项目绩效目标
分三年完成我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前期需求调研,设计、采购、开发和试点实施。实现“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采购人员专业化”,对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审批、合同备案、资金缴拨、信息统计、决策分析等政府采购监管内容,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内容和供应商、代理机构、专家、商品行情等基础信息库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总体目标,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5年共到位项目资金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为成功建设好我区新疆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特别是汲取上一次“新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项目建设的失败教训,鉴于本项目结构复杂、数据交融、任务繁重、用户广泛、社会影响力大,本次项目应结合新疆本地的特殊需求进行整体架构设计,以确保整体项目的成功交付及安全可靠、符合实际需求,需要引入专业的、权威的第三方专家团队做技术督导,解决甲乙双方之间因业务需求和技术理解等方面的不一致,可能导致的沟通协调上的矛盾,避免项目失败。
因此拟在本次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引入设计环节,进行整体项目的设计任务采购招标,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规范,确定项目技术架构,细化项目建设内容,标准化项目交付成果。使项目建设方可以按照项目设计方的完整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开发、部署及运行推广等工作,避免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出现的推诿扯皮。
3、目前完成情况
目前已结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化数据标准和规范以及其他省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的经验,完成了我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初步的需求调研和分析工作。(需求分析附后)
4、下一步准备开展的工作
拟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总体设计采购工作,完成采购需求与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的有机结合。
九、实物资产配置业务费
1、专项资金概况
为切实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新增资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保障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模块正常运转,共安排我处“行政事业实物资产配置管控体系”开发费用70万元。
2、绩效目标
完成现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配置标准的预设工作,简化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审核方式,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明细,为各级财政部门保留资产审核端口,实现动态管理。
(1)是实现各地区财政部门审核流程独立运行,互不干扰。各级财政部门在制定本地区配置标准后,可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独立、稳定运行、审核、查询等功能无交叉影响;
(2)是较全面反映单位可配置资产情况。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设置多口径,对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资产存量、可配置资产数量进行查询对比;
(3)是最大限度减轻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人员、财政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资产配置审核工程中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升级后的信息系统可根据配置标准及单位现有资产存量,自动测算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的申报数是否超标;
(4)是实现资产信息数据与财政相关业务工作的有效衔接,升级后的系统能支持资产信息数据在财政部门内的共享共用,提高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十、机关后勤服务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厅机关授权管理的各项工作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内容
1、绩效目标
本项目长期绩效目标是为机关正常办公提供后勤服务并不断提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是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量,保证厅机关干部职工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各项生产安全。
2、主要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机关保障服务、厅机关办公楼及设施、设备维修。
(三)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机关服务中心工作重点,由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实施。并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确保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1274万,全部为财政拨款,本年实际支出975.05万, 结余298.95万元,主要是机关办公楼及设施、设备维修未完工。
(五)资金管理情况
按年度预算批复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类别专项分类管理。
本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用于机关服务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在预算执行中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六)预期效果
机关服务中心机将结合工作实际,以做好全厅服务工作为目标,同时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使机关服务保障工作得到正常运转。
(原标题:2015年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网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