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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河南省郸城县,很多老年人的户口在1998年就被村里注销。当时每个村民都要交提留和集资款,村里为了截留这部分费用,就把老人们的户口按照“死亡”上报到派出所。很多农民因为登记为“死亡”、户籍被注销,无法享受如今的惠农政策。
重庆时报发表李先梓的文章:仅仅因为要截留一部分提留款和集资款,一群大活人就统统“被死亡”了,这事怎么看都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更为匪夷所思的是,相关制度竟然也统统“死亡”了。譬如,一个1800多人的行政村一年时间里竟有300多人户籍被注销,就算不是一次注销的,派出所也该产生疑问吧?按照户籍管理制度,核销户口要经办的村干部拿着死者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火化证才能办理。没有这些基本材料,派出所怎能凭着村干部提供的名单,就宣布300多人死亡了呢?户籍管理制度难道也和被核销户口的“死者”一道“死亡”了?从1998年至今已有11个年头,在这期间还有过一次全国性人口普查。当地政府还进行过选举、粮补、新农合和换发二代身份证、更换新户口本等工作,这些工作都要涉及到户口问题。一个村里有300多人没有户口,上述这些工作究竟是如何开展的,实施这些工作的相关制度是怎样执行的,这些制度是不是也“死亡”了?村干部和派出所违反规定将300多人的户口给核销了,村干部和派出所之间究竟有没有达成某种默契,他们在该事件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该如何追究他们的责任?但目前来看,上级部门似乎并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思——莫非有关制度又“死亡”了?
小蒋随想:此事一经曝光,相信那300多“户籍型去世者”必将“复活”。人的现实生死与户籍上的生死如同儿戏般演绎,蕴含怎样的反讽?寓意着多少权利盲区?换言之,这些“已死亡者”在过去10年、乃至更早的岁月里,并未拥有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正因为权利的缺失,导致农民觉得户籍与身份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而这又何尝不是数以亿计的中国农民曾经的生活写照?我们总说“反哺”农民,实际上,这不过是在还农民本应获得的公民权益。此外,工农业剪刀差依然存在,我们仍然面临农产品不涨价——农民增收难、农产品一涨价——CPI上涨与通胀的两难。新农合医保、农村养老金政策只是让农民享有基本公民权利的开始,我们期待各级领导真的像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那样,将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