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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万买“文字正确”,太贵了

发表于 2009-11-3 21:21:0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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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读到皇皇巨著上的错别字,就像吃饭吃出苍蝇一样难受。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等部门单位也对文字错误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他们宁愿多花444万元纳税人的钱,向报价最高的投标公司采购空调,也不愿把机会给予报价最低但投标文件出现文字错误的广州格力公司。

  广州格力称,其投标文件中可能有些失误、矛盾,但公司已经主动对采购单位广州番禺中心医院质疑的“文字错误”作出了书面回应,足以说明企业完全符合中标资质。其实,按照现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可以主动要求投标人对此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看来,采购单位以及监管部门广州番禺区财政局,对投标人的“文字错误”已经出离愤怒了,以致不愿再给对方一次机会,纵使他资质不错、报价最低。

  现实生活中,错别字经常能看到,著作上有,报纸上有,电视上有,为此,广州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是不是食不甘味、夜不能寐?

  说到底,比起招标书上的几个文字错误,把纳税人的钱白白浪费444万,错得更严重。仅仅因为投标人投标书有“文字错误”,就不问青红皂白,从此剥夺了人家中标的机会,这个惩罚也重得离谱了。再说了,出“文字错误”的是投标人,但到头来付出代价最重的却是纳税人,他们上缴国库的444万元税金,就这样在有关部门追求“文字正确”的幌子下打了水漂,这是开的哪门子国际玩笑?

  政府采购人对投标文件“文字错误”的认真态度,已被广州格力公司学得炉火纯青:该公司已就“废标案”向有关法院起诉了广州市财政局。事情闹到这步田地,恐怕是有些部门、单位没有料到的。但看在444万元纳税金的份上,这个真较得好。政府采购人为何不买对的,只买贵的,有没有“采购未动,回扣先行”,纳税人都想弄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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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15:50:31 | 查看全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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