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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深圳市民有望通过做社会服务来抵扣交通处罚。近日,市公安局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晒”出两个特区交通条例的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明确提出争取2016年制定实施“社会服务令”的相关实施办法,促进深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水平。
成效:微改革促道路通行效能提升
去年是特区立法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修订成果落地的关键之年。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分别于去年1月1日及5月1日实施,一系列重要制度逐步落地,并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有效维护了深圳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截至2015年12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19万辆,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面对严峻的交通形势,我市通过创新推出了“潮汐车道”、“借道左转”等多项交通组织的微改革,道路通行效能明显提升。在道路供应趋紧、全市多条地铁线路施工、车辆密度高居全国之首的情况下,确保了我市道路通行速度保持在可控范围。在时间上,早晚高峰期拥堵,其他时段基本顺畅;在空间上,部分区域拥堵,其他区域交通基本顺畅。
问题:买卖驾驶证记分案件时有发生
尽管两部法规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但是问题也有不少。比如,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在后期处理时尚不能完全避免冒名顶替现象,导致“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时有发生。
针对这个难题,市交警局研发了“窗口监管系统”,对前来处理的人员当场采集人像、刷二代身份证、询问等,维护了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秩序,但相关举措还需进一步完善。
此次对两部法规的“回头看”还发现,累计加罚、参加学习教育减分等制度和措施,与公安部的违法处理系统、全国车驾管理系统等无法对接,暂无法实施。此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与交警部门的数据共享还不到位,影响了管理效果。
举措:“社会服务令”实施办法力争今年出台
借鉴香港立法引入“社会服务令”以抵扣交通处罚是2010年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一大亮点,并引发全国关注。
根据条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提供社会服务一个小时折抵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天,但最长不得超过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限的三分之二。条例同时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安全教育和社会服务实施办法。
然而, “社会服务令”的相关实施办法却迟迟未能“出炉”,引发社会诟病。市公安局在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中表示,该实施办法一直未能出台是因为受客观条件等制约,目前尚未制定完成。不过,今年“社会服务令”一直“难产”的尴尬局面有望打破,市公安局明确表示,争取2016年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和社会服务实施办法,发挥特区立法的创新优势,促进深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水平、上台阶。
来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