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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需“软硬兼施”(来论)

发表于 2016-3-2 15:25: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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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家暴需“软硬兼施”(来论)
                 江苏南京 尹卫国
            《 人民日报 》( 2016年03月02日05 版)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调处家庭矛盾又新增了一件法律利器。
    据统计,我国家庭总数逾4亿户,居世界之首。现实中,家暴受害者多数为女性,其遭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现象屡见不鲜。正因此,反家暴立法既能有效保护弱势群体,更在理念上倡导家庭和谐,可谓及时且必要。
    家庭是特殊的“领域”,家暴是复杂的问题。对抗家庭暴力,并非实现有法可依就万事大吉,规范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法律只是一个重要方面,还必须重视劝服调解、家庭伦理、亲情力量等“软约束”的作用。
    家和万事兴。在发挥法律教化人心作用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注重以公德、伦理和美育去引领人崇德向善,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幸福指数,让每一位家庭成员快乐地生活,家庭暴力的土壤才会逐步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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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2 15:25:43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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