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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亟待出台地方性细则 深圳家暴案件去年同比上升5.2%,男对女施暴占总数88.9%
记者昨日从市妇联了解到,去年全市妇联系统信访问题类别中,婚姻家庭权益类占信访总量的66.5%,其中家庭暴力案件量最多,与2014年相比上升5.2%。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社会各界寄望于从昨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下称“反家暴法”),并呼吁尽快出台深圳地方性实施细则。
女性文化程度低的家庭易发生家暴
据统计,全市妇联系统2015年办理家暴信访案件中,男对女实施家暴占88.9%,对被害人身体实施伤害的占74.2%。施暴方式除了常见的肢体施暴外,还存在语言暴力、经济暴力等方式。发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家庭纠纷,或者男方有外遇、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多个信访案件显示,女性文化程度低、无职业、生活压力大的家庭更容易发生家暴。作为一个新兴的移民城市,深圳节奏快、生活压力大,夫妻之间由于经济、情感、琐碎小事等引发纠纷,文化程度低、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女性往往成为被施暴的对象,且这些女性常常会因为孩子、经济原因忍气吞声。加上周围大多是陌生人,难以得到父母、亲戚、邻居等的有效劝导、调解,导致有些家庭的家暴现象长期存在。
收入越高越易发生“经济控制”软暴力
根据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最新制作的《深圳市社区家庭公益服务需求调研报告》,家暴发生的可能性与文化程度和经济收入有一定关系。
参与调研的工作人员透露,在调查中发现,文化程度越低、年龄越小,各类家庭暴力发生的可能性就越高,且以语言暴力和推搡、拳脚相加等方式的肢体暴力居多。而对于文化程度和经济收入较高的群体来说,发生“身体暴力”的可能性较低,更多表现为“经济控制”和冷漠、不关心的“软暴力”。
深圳地方性实施细则亟待出台
“此次出台的‘反家暴法’有很多亮点,对之前模糊不清、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明确。”深圳大学社工系教授易松国长期关注和从事反家暴工作。他表示,近年来,家暴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报端,现象突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易松国看来,“反家暴法”不仅明确了家暴包括身体和精神两个层面的侵害行为,还将同居者纳入保护范围,并规定了强制报告义务,家暴不再是传统观念上的“家务事”。此外,紧急庇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都是很大的亮点。
“有了法律,尽快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是当务之急。”易松国表示,“反家暴法”是一个指导性的法律,深圳要实施这个法律,就要尽快出台具有深圳特色的实施细则。易松国说,反家庭暴力工作不是某个组织的事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多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反家暴机制,明确司法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居民委员会、妇联等部门的职责。
在易松国来看,随着家暴报警案件增多,公安等各部门的压力会大大增加,除了增加警力和经费外,政府要考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等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记者唐珊珊)
来源:深圳企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