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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惕 隐 患 的“隐 患”

发表于 2007-11-21 21:50: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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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惕 隐 患 的“隐 患”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隐患”一词的使用频率可以说是最高的。不仅如此,,这个词的潜在意义,也是任何人都不敢忽视的。简而言之,它与我们每个家庭的安居乐业、工作成绩和荣辱都有着关系。诸如:专职人员汇报工作量时,要以查出了多少条隐患为依据,月、季、年度工作报告中要有查出了多少条隐患为成绩……从而形成了安全工作中的一大条规。
从中不难看出,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发现“隐患”后,不能立即责成、协助有关人员马上处理掉,而是回到办公室后,先登记造册,再给有关单位下通知,由领导再安排人员去处理“隐患”。如此以来,“凉”性子的“隐患”,可以等你一时半刻,遇到“急”性子的“隐患”,则是“爱你没商量”的。显然,这种推磨式的处理“隐患”程式,也是一种“隐患”。
显而易见,我们要减少安全工作中的“硬隐患”,必须首先解决好工作程序上的“软隐患”。这倒不是说把“隐患”汇报这一环节取消不要了,问题在于什么样的“隐患”可以汇报,什么样的“隐患”没必要汇报,要搞清什么样的“隐患”可以先汇报再处理,什么样的“隐患”必须先处理后汇报。不要为了汇报而查“隐患”,更不要为了汇报而使“隐患”变成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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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22:01:4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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