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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田昭男
老板和管理者要做的事,是鼓励下属积极找出更有效率的做事方式。这样做不但能减少工作上的疏失、提升产品品质,也能为公司带来正面的影响。
在十多年前,我们公司有很多人做起事来拖拖拉拉,非常散漫。如果问他们为什么不下班,他们还会告诉你:“主管还没下班,所以不敢走”,或“因为下属还在努力,我不好意思先下班”,说穿了就是等别人下班才敢下班。因此,我在公司规定:所有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七小时十五分,禁止加班!
这就要求员工必须在更短的时间内,找出工作中不必要的程序,拼命想出能提升效率的方法,并积极尝试,然后用最有效率的方式工作。这样一来,管理层不用担心员工上班会浑水摸鱼,自己也能把重心放在更重要的业务上。
实施了一段时间后,公司的几位主管开心地告诉我,他们的员工工作状况改善了不少,越来越有效率了。业务部的主管感慨地说:“以前,加班到晚上十点甚至十二点是常有的事,直到有禁止加班的规定,我才发现工作上有很多浪费时间的动作。在改善工作流程后,我才知道原来准时下班不是不可能,只是愿不愿意找出方法而已。”
老板和管理者要做的事,是鼓励下属积极找出更有效率的做事方式。这样做不但能减少工作上的疏失、提升产品品质,也能为公司带来正面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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