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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被扣发 甘肃教师留言咨询获回复

发表于 2016-3-17 15:37: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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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杨高宇)近日,一名甘肃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绩效工资发放问题。他说:“我是靖远县永新乡一名教师,今年因工作调动,工资10月份开始由新单位上报核发,2015年8、9月份工资由原单位上报核发。可我的8、9两个月的绩效工资无故被全额扣发!”

对此,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回复称,靖远县绩效工资半年发放一次。前半年绩效工资6月底上报结束,下半年教学成绩期末考试结束结果才出来。扣发网友8、9月绩效工资是以其在原单位前半年的考核为依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靖远县永新乡一名教师,今年因工作调动,工资10月份开始由新单位上报核发,2015年8、9月份工资由原单位上报核发。可我的8、9两个月的绩效工资无故被全额扣发!向相关部门反应无果!特恳求领导给与帮助!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靖远县永新乡教管中心根据《靖远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靖政办发【2012】107号)、《靖远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靖教发【2012】429号)精神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于2013年8月制定出台了《永新乡教育管理中心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教师工作从考勤、考绩、考量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其中,1.旷职一天扣除100元;2.全乡统考,比全乡平均成绩低1分,每分扣除50元;3.全县质检,比全县平均成绩低1分,每分扣除100元;倒数第一扣除300元。 目前,我县绩效工资半年发放一次。前半年绩效工资6月底上报结束,下半年教学成绩期末考试结束结果才出来。扣发网友8、9月绩效工资是以其在原单位前半年的考核为依据,其中,1.2015年暑假本校培训旷职7天,扣700元;2.2015年春季期末教管中心统考中,所任科目成绩比全乡平均成绩低3.6分,扣180元;3.2015年全县六年级质检中所任六年级英语成绩为55.25分,为全县倒数第一,扣300元;比全县最低成绩低1.87分,扣187元,总计应扣1367元,实扣1140元。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西固区西部市场后门晏溪花苑的一名业主,代表全体业主向您反应的晏溪花苑物业公司关于热量表收费的问题:该小区为近两年建成小区,按照有关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须安装热力计量设施,但该小区交房时未加装热量表, 1.2.3.号楼2013年向业主交房,当时未收取热力表钱,4.5.号楼2014年交房,当时物业把热力表费2300元加到入住费里,称不交就不给钥匙,为了住进新房都被迫交了,该物业还在2014年末供暖期的时候用停暖来逼迫1.2.3号楼住户交热力表钱,导致现在的情况是123.号楼部分住户交了表钱,4..5号楼住户全部交了表钱,作为业主我们翻查有关规定一致认为热力表钱不应我们住户承担,应该有开放商承担,我们也向有关部门反应过,可都无果。前几日看到西固鸿安国际广场业主留言有关热力表问题已解决(已同意退还热力表费用),也恳请书记为我们业主做主,让物业公司偿还业主血汗钱。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西固区晏溪花苑开发商违规强制收取热力表费,业主要求退回无果”后,我局十分重视,经调查了解查证,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回复如下: 一、小区基本情况 “晏溪花苑”小区由甘肃晏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共建有892套房屋,该小区系西固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由甘肃晏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晏溪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服务与管理,经查证,该物业公司申领有相关证照。 二、小区热力表情况 (一)热力表安装前后情况。 该小区2013年初建成时并未安装有热力表,在未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即将小区投入使用,并由兰州市西热东输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承担该小区供热。 2014年9月甘肃晏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分户热计量工程建设委托协议》,双方约定对“晏溪花苑”小区892套住房安装热计量表,按2000元/套进行结算,合计费用1784000元。同年11月17日甘肃晏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转支方式支付兰州市西热东输项目建设办公室1066976元。 (二)热力表安装费收取情况。 自2013年7月20日开始至2015年11月期间,该物业公司按2300元/户标准,向居住在“晏溪花苑”小区内1号至5号楼已办理入住手续的549户业主收取了“热表费”,合计收费1262700元。 三、政策规定 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3号)规定:今后,城镇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计量及温控装置费用计入房屋建造成本。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规定;坚持同步推进的原则。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同步。 3.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甘价服务[2006]386号)第八条规定:对于商品住房有关的各种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费用必须进入商品住房成本,不得在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界下达供热计量整改任务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67号)规定:“2007年10月以后竣工投入使用、在建在售新建建筑和经节能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的热力入口和分户计量整改,由原建设开发单位出资” 综上,该小区未按规定要求安装供热计量设施、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开发商与物业方违规办理了业主入住手续,违规向业主转嫁收取了应由原建设开发单位出资的“热表费”。 四、处理结果 2016年2月2日调查工作结束后,我们即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改正其违规行为,并要求退还收取业主的“热表费”。 兰州晏溪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开始积极清退违规收取的“热表费”,主动消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截止2016年3月4日上午12:00,已清退460户,金额1058000元,退费情况已基本完成。 剩余88户因住户未在家、住户联系电话或停机或空号、在外地未归等原因,无法及时退还。物业公司表示住户随到随退或采取冲抵住户物业费等形式做退费处理,鉴于退费工作已基本结束,此举报件办结。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寒冬里打扰您,实在抱歉,我是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凤鑫花苑小区的住户,我们住户家里暖气一直不热不热,很多家庭暖气直接是冰凉的,家里冷的实在无法待,家里老人孩子冻得受不了,我们不知找谁去,只好向您投诉,听说暖气不热的原因是供暖公司怕烧煤,特意安装了恒温设备,低温运行,我们对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实在想不通,我们交了三千多元的暖气费,可是房间里还要穿棉衣,插电暖,室内温度不到15度,这是对人民群众的极不负责的行为,这样的企业让人寒心,我们按时缴纳暖气费,可遇到的是不正常供暖,低温运行,实在想不通这样的企业和他们的领导是怎样为人民服务的,请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此事。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通渭县凤鑫花苑小区供暖问题后,定西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通渭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凤鑫花苑住宅小区供热由通渭县鸿兴供热公司承担,经通渭县住建局组织鸿兴供热公司技术人员对凤鑫花苑小区供热管线排查和对部分住户走访调查发现,凤鑫花苑小区部分供热管线年久失修,管道滴跑冒漏现象严重,供回水循环较慢,导致该小区部分住户供热质量不高。对此,通渭县住建局积极衔接鸿兴供热公司,在凤鑫花苑住宅小区换热站新安装了一台管道增压泵,并更换了部分失灵的排气阀,加快了供回水循环及排气速度,提高了热用户采暖质量。通过对该小区抽样测温,用户最低采暖温度为18.5摄氏度,供热质量普遍提高。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通渭县已责成住建等部门加大对供热企业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城区供热质量检查,督促各供热企业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供暖,切实提高供暖质量,认真做好今年供热后续扫尾工作。同时,结合项目建设和城区管网改造工作,在今年供热工作结束后对存在问题的管网及时检修更换,确保2016年全县冬季供暖正常安全、温度达标。

【网民留言】

靖远盛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在工资条都不开,拖欠我3万多,请王书记帮忙。老父亲住院,妻子有身孕,别说过年了。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靖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网友诉求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解,靖远盛鑫商品混泥土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现象。请网友本人尽快到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我们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9432-6120336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们是靖远县的基层干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是在基层乡镇工作,后因县局的工作需要,被借调到县局工作,可是15年的年终奖迟迟没有发到手,后来听领导说被人事局克扣了,说是我们借调的就没有的,可是我们想问问,我们借调的事情是我们自己愿意的吗?我们也不愿意借调啊,可是我们都在认真的上班啊,那些没有上班的人你们都给发了,为什么我们上班的你们却要克扣呢?我们的孩子还要吃饭,我们的父母还要吃饭啊!请书记为我们做主!不要让我们寒心啊!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靖远县委、县政府决定暂停发放违规借调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待清理整顿完成后进行补发。联系电话:09432-6120336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市政府领导你好: 我是靖远县北湾镇高崖村景庄社村民,寒冬腊月,新年将近。我一家老小八口人,上有七十岁的父母,下有一岁的小孩,还有残疾在身的哥哥。有房不能住。寒冬腊月怎么过啊?求助你们帮帮忙。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啊。 原因是这样,在2016年1月26日晚,自来水厂的地下管网三通阀泄露,使我家七间房屋的地基下沉,地基被水掏空,墙体变形裂缝,房屋损坏严重。无法居住,连人都不敢进去。 在全家幸福团聚的日子,我们却在无处安居。只能求助党,求助政府。盼望党和政府给我们一家老小做主啊。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 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为确保村民景金山一家不因房屋破损影响一家老小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北湾镇村两级积极协调,景金山一家暂借亲戚家房屋居住,过年能够乐有所居。北湾镇就水厂水管破裂至景金山家房屋破损的情况积极协调,北湾水厂对于水管破裂导致景金山家房屋破损的情况予以认可,赔偿事宜双方正在反复协调磋商中,因赔偿金额需上级水务部门最终核定,故而赔偿协议暂未签订。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景泰县正路镇长川村村民,由于我村上半年修村村通水泥路硬化,把原来的防洪坝破坏了,秋收时,下了几场暴雨,又把村民唯一的吃水源破坏了,虽修了自来水,可这几天不是被冻了,就是主管道破例,村民无法吃到放心水.安全水,马上就要过年了,可我们村民的饮水得不到保障,希望王书记有时间可以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路镇长川村饮水安全工程于2015年3月建成,通水后交由长川村委会管理。在工程试运行阶段,出现了部分管道破裂。景泰县水务局第一时间派工程维修人员及时抢修。该村村民反应的问题,景泰县水务局已在春节前派人进行维修,目前已正常通水。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会宁县柴门乡鸡儿村上西王社村民,家中11人6亩地望各位领导重视划分,有大部分农民地多就承包给别人,望领导能够调查此事?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自1998年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土地经营承包权暂不做调整。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临泽县惠民小区的很多墙体裂缝,现在我的屋顶裂缝特别严重,基本成危房了,我是13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入住2年就出现屋顶裂缝,物业说是进行刮泥子修补,请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我家来看看,客厅和卧室的屋顶裂缝达到2毫米左右,能不能住人了,惠民小区3号3单元102室。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015年9月25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张掖市临泽县惠民小区房屋质量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留言网民反映的惠民小区房屋屋顶上出现裂痕的问题,经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站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客厅和卧室顶板表面分别有1处宽不足1毫米,长不足1米不规则微纹,裂纹产生的原因是该楼为框架结构,出现的裂纹为非结构裂纹,裂纹深度和宽度均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对主体结构安全性能无影响。楼道墙上裂纹为水性乳胶漆干缩裂纹,已由施工单位处理完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我是临夏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最近两年我们市出现了大量的私家车.外地出租车在我市展开了营运出租.就是说黑车.我们的生意根本就不好.希望省领导能够调查一下.好好整顿一下我市的黑车.还有一些运政的官员.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1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临夏州临夏市非法车辆(黑车)营运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从2015年7月开始,临夏州临夏市组织运管、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非法营运车辆(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共查扣涉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227辆,查纠各类道路运输违章3328起,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227起,查实处理有效出租车投诉举报案件159起,严格排查了15家租赁公司,查封1家非法租赁公司。今年以来,临夏市运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并确保每月开展整治工作不少于7天,目前已查扣涉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74辆。 下一步,临夏市运管部门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构建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工作长效机制。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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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7 15:38:20 | 查看全部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我是秦安县中山乡村民,在你百忙之中,我想问一下,我们中山乡2014年危房改建款为何还不发放?还有,乡上给村上的指标是一户,可这一户的补助款,村上要向所有盖房户平分,请问省长,村上的做法合法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015年10月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秦安县中山乡2014年危房改建款发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天水市秦安县中山乡2014年危房改造分两批,第一批65户,第二批52户,第一批和第二批补助资金分别于2014年12月15日和2014年12月29日由中山乡财政所全额打入各村危房改造农户一折统上,不存在未发放问题,在调查中未发现将补助款向所有盖房户平分一事,此事了结。建议中山乡各村委会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确保村民知情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我是定西市安定区石峡湾乡景子岔村王家门村的村民。我这两年由于劳累也得了头晕症,发病时连站都站不稳,为了看病这两年也花费不少,家庭状况实在困难,现在面对娃娃上大学,学费以及生活费是一笔大数字,既然国家有这项政策,我也符合享受政策,向你反映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娃娃上学享受优惠的事,据我了解,要享受大学期间的优惠政策,学生所在家庭必须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家庭,全国都能查的到,所以我才向上反映啊,娃娃上学不是件小事。我也懂一些养殖技术,享受扶贫政策还有5万元的贴息贷款,可以扩大养殖规模,增加收入。为了尽早摆脱贫困,为了娃娃上学,请刘省长能为我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015年12月2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安定区石峡湾乡景子岔村村村民家庭生活困难未享受精准扶贫相关政策问题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家庭人口5人,全家在安定区符家川镇兰星村租用农户房屋居住10余年,养殖奶牛7头,家庭年纯收入达21600多元,年人均纯收入4320元。2015年,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为确保贫困户精准识别,石峡湾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六个不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评选标准(即收入高出贫困标准的不准进入、户内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准进入、村干部家庭不准进入、户内有小轿车或大型车辆的不准进入、在城区或镇区有房或经营商铺的不准进入、整户外出2年以上不在本地居住的不准进入),因其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全省贫困标准,按照“村民申请、民主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的评选程序,该户未被确定为扶贫对象。 关于反映其本人劳累致病,医药费支出多的问题。由于您本人一直未申请办理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补贴,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无法核查。对此,区政府已责成石峡湾乡政府积极引导其申请办理合作医疗报销、大病救助等政策补助。 关于反映孩子上大学导致家庭负担重的问题。经调查,您的长女在内官营中学高中三年级读书,次女在内官营中学初中三年级读书,长子在符家川中学初中一年级读书,次女和长子均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因此,您反映孩子上大学导致家庭负担重的情况不属实。 关于反映未享受到精准扶贫贷款资金,扩大养殖规模困难的问题。由于您家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不能享受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天水市清水县县城建设堵塞水源,楼房居民水压太低,长时间停水,考挑水生活,马上过年了,没水洗澡,没水做饭洗衣服,领导能不能重视管一管,让我们不在为吃水用水发愁。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清水县县城建设堵塞水源长时间停水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由于清水县水位下降,加之随着城区人口的快速增加,城区生活用水量大幅增长,导致城区自来水供应紧张,县城供水矛盾日益突出。为此,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启动实施城区应急供水工程,现在该工程已经竣工投入使用,供水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陇南市武都区蒲池乡咀台村民,礼武公路赔偿其它村都赔了每亩3.5万,仅一沟之隔的咀台村却得不到公平公证,每亩2.5万,还把面积减半,这么坑农的事百姓无处诉苦,这就是所谓的民生?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月8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礼武公路蒲池段赔偿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收到留言后,武都区政协副主席带领区交通、国土、公安、蒲池乡等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召开咀台、麻湾、土桥三个村78户涉及礼武公路征地补偿群众现场会,就礼武公路项目情况、占地补偿标准等做了详细说明。目前咀台、麻湾、土桥三个村涉及礼武公路征地补偿的78户群众,已有33户领取征地补偿资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你好,我是定西市安定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一名普通老百姓,我家小孩在2015年12月份因支气管肺炎在定西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以后我们办理出院结算报销的时候,医院工作人员要我们出示其他医院的转院手续才能办,我们当初直接是在定西市人民医院的门诊上看的,完了大夫说比较严重要住院,因为别的县级医院一般都床位比较紧张,我们怕孩子越拖越严重,我们就直接在定西市医院住的院,也再没去别的医院,我们住院时定西市医院的大夫也没告知我们不能报销的,现在院住完之后才说没转院证明的不能报销,如果这样那我们老百姓交的医疗保险还有什么作用,这不是明显的欺骗我们老百姓,我们是按照政策一分不少的交,他们是不应该按政策办事,难道别的医院没床位,定西市医院又不能报销,我们就看着孩子生病我们就干等着吗,既然是市人民医院就不应该执行国家政策、不受国家相关政策约束吗,这还是人民医院吗,如果这样那我们老百姓交的医疗保险还有意义吗,这对我们应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普通老百姓还公平吗,请刘省长督察一下让他们给我们一个公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月1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定西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因没有转院证明而不能报销医药费用问题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2号)精神,从2015年4月开始,对乡级50个病种、县级100个病种实行分级诊疗管理,分级诊疗病种患者原则上只能在相应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若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 您反映家中小孩因患支气管肺炎,于2015年12月份在定西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该病种属县级分级诊疗,原则上不予报销。根据《甘肃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基金扣减办法》(甘卫发〔2015〕314号)中“省、地(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治疗重大疾病和疑难危重病人为主,一般病种应积极转诊至患者居住地医疗机构治疗,原则上不得接诊县乡两级分级诊疗病种患者。若要接诊分级诊疗病种患者必须查验转诊审批手续、告知患者分级诊疗病种报销政策”的规定,因定西市人民医院在接诊该患者时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参合患者住院医药费用不能报销。对此,一方面,由区卫计局根据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扣减定西市人民医院新农合下拨款3000元;另一方面,积极衔接市人民医院联系到该住院患者后,为其办理报销手续。同时,区政府已责成区卫计局进一步加强对区内各医疗机构的监管,认真履行对患者的告知义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 康乐县到卓尼县的路什么时候开工修呢啊?现在的这路弯道多路陡有危险。给我们附近这几个县带来了交通的不便。毕业了想在家发展还是觉得交通有所限制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月1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康乐至卓尼公路建设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康乐至卓尼公路为省道311线(定西至新城公路)的一部分,修建于1996年,标准为三级公路,局部路段未达到技术标准。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将康乐至卓尼段公路列入国道248线(兰州至马关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列入建设计划,与现有老路基本平行建设。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各项前期工作,预计今年6月中旬开工建设,明年底完成路基工程,2018年底将建成通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刘省长你好,我是天水市秦安县魏店乡的一个农民工,一直在以打工为生,我的户口是07年上中专转到学校去了。12年转来成了非农户口我几次到派出交涉。他们说不能非转农。我们村上几个人像我这样。 我们现在都没工作,只好种地,我们靠地吃饭,以后我…们的地都没了,我们怎么活。请刘省长帮帮忙,我们户口是真的转不了农业户口了吗?真的没办法了,只好求助于您,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月1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因上学迁动户口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公安部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已于2015年9月1日起对全省常住人口的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区分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对于网民所反映的2007上中专时转到学校,2012年毕业回原籍落为非农业户口,现在想转回原村委会的问题,只要征得原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同意,可持相应证明材料直接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清水一中2008年强行向每位教职员工贷款盖学生宿舍楼,每位领导两万元,职工一万五千元,期限三年,但现在已经八年了,换了三任校长,每年只给利息,没有还本金的意思,请问市长,是不是作为上级领导,就能以权压人,任意违反合同法,失信与民?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月1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清水一中校长借老师钱不还”问题,现答复如下: 清水一中现有2900多名学生,1700多名住校生。2003年以前,住校生全部挤在砖土木结构的单层危旧宿舍中住宿,且已全部成为D级危房。为确保学生安全,解决学生住宿困难问题,学校报请县政府同意,于2004年11月,建成面积9651平方米,三栋四层砖混结构工程总造价为636.35万元。为解决公寓楼建设资金,学校请示有关部门同意,于2008年10月,由我校负责按照当时合规途径向173名教职工借款322.22万元,借款全部用于解决公寓楼缺口资金。 自2008年以来,我校一直在进行项目建设,先后修建竣工了逸夫实验楼、学生食堂、2号教学楼、塑胶田径场等重大项目;为保证这些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期竣工,学校每年都要支付这些工程的前期费用,无力及时按期归还全部借款。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及时清付借款利息,并已归还19名申请退还集资款的教职工资金37万元。为及时归还教职工借款,学校向县政府、县教体局汇报,争取县财政支持,共同制定还款计划,尽快全部归还教职工借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 你好 请问我们省对从业20余年村支书都什么补助待遇吗 我父亲2年前因生病 身体不如以前了,现在55岁 前半年镇上来人说不让干了放下 补助什么的都没有 一句话打发了一位从业20余年的干部,请问刘省长向这样的情况怎么解决 我是甘肃礼县永兴镇龙槐村人 以上情况是我父亲的事情, 还望省长解决一下 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月14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礼县永兴镇龙槐村原村支书待遇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的父亲为礼县永兴镇龙槐村本届支部书记,自2002年12月起担任永兴镇龙槐村支部书记,2013年底再次被选举为龙槐村支部书记。您父亲于2013年10月身患疾病,在担任龙槐村支部书记期间,一年多没有参加支部工作,致使龙槐村各项工作滞后,群众意见较大。2015年8月,经永兴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您父亲龙槐村支部书记职务,不再担任龙槐村村干部后,按照村干部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本人所缴纳的村干部养老保险费于2016年一次性清退给本人。今后在农村产业开发和强农富民优惠政策上,永兴镇党委、政府将优先给予扶持。如本人生活困难,永兴镇党委、政府将优先对其进行照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上次给你留过言了,不知道你们在处理没有,我还是甘肃陇南成县沙坝镇桦树村的哪个,你们也忙,不想打扰你们,但有些事情不得不麻烦一下你们,我急着问是有原因的,我们一起办的贷款都拿到钱了,我们都是2015年10月份开始的,就我的没有拿到钱,什么原因也不知道,越加加重了我心中疑虑,也许是多想了,总想着万一是银行审核环节出问题,款放在后面不说要是别人干违法的事情就麻烦了,我妈妈还有病,总以为别人搞鬼不让我贷款,经常忧愁,总以为我们家里困难没有关系办不成,整天愁的很,我心里疼。所以张着尽量早点贷款贷上,让她心里放宽心些,也算了他的心愿,要不然我贷不贷或者在迟我也没有意见。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2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成县沙坝镇扶贫贷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成县沙坝镇桦树村第二批扶贫贷款由县农行放款,贷款程序为:个人填写贷款申请表,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村、镇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复核,最后由县农行进行审核,对手续齐全、无不良记录、名下无贷款的申请人进行放款。桦树村第二批扶贫贷款中,共有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个人无法及时提供有关证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功办理放款手续,并由村、社干部向贷款本人进行了说明,目前已经对有贷款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了第三批精准扶贫贷款,待成县下达第三批贷款通知后,将及时为农户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武威市凉州区一名居民。我2015年在盛世欧景购买了一套房,年底交房时,开发商告诉我还要交2万多块钱,乱七八糟的水表费、电表费、天燃气初装费、装修押金等等,还有契税。其中契税就要1万多块,而办理房产证却是在两年多以后。我一介草民,好不容易买个房,交契税的1万多块钱也够我装修铺地了,契税我想什么时候办房产证什么时候再交么。请问,省长大人,交房时哪些钱是我们应该交的,依据是什么?这1万多块钱的契税,整个小区从建设之初就开始交,几百户上千户就是几千万,两年时间等于他们在无偿占用我们的资金,为什么不在办房产证时再交,这是我自愿的事情,我想让他代办就代办,不代办我就自己办,为什么要强制,签合同的时候他们都是统一打印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啊。这是哪里规定的,有没有人管一管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26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开发商占用契税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盛世欧锦住宅小区开发公司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收取装修押金、天然气初装费、契税等情况属实。收取装修押金是按照《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对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件工本费、装修押金等”规定收取。天然气初装费是武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天然气庭院入户工程费的复函》规定,由物业公司替武威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代收。电费是按照武威供电公司要求,在整幢楼完工交房通电前,该楼各用电业主必须购买用电卡,预存电费直接充值到电卡中。水表费是原设计安装的水表为普通机械水表,现设计规划变更为智能表,因成本增加而收取的费用。同时,为方便业主缴纳税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预收了契税等税费,统一为业主代办产权证,最终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多退少补。 二、调处情况 经督促协调,该公司负责人表态,对已预交办理产权登记的契税等税费的业主,如不愿意由开发公司代办产权证,可持预收款票据到开发公司退款,自行缴纳税费办理产权登记;对今后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不再预收契税等税费。 在调查过程中,因您的留言采取匿名方式,无法进一步核对及反馈具体情况;如您在收费方面还有其他疑惑,请咨询发改(物价)部门。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天水市秦州区郊区交警大队最近贴罚单不知道合不合法,从二一三到山水新城大概两公里,道路两旁没有任何禁止停车警告标志,这么长一段路也没有一个免费停车位,收费的停车场也没有,平时车流量和人流量也很少,没开发前这地方都属于农村,我们当地人只能把车停放在路边,多少年交警都不上来,最近开始贴罚单了,我们这些打工干活的一天挣的还不够交罚款。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2月25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秦州区郊区交警大队执法”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二一三厂至山水新城道路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分离的路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及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车。” 三、您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停占了非机动车通行权,妨碍了道路通行秩序,此行为属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此违停行为贴罚单是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的。 四、大队出警整治赤峪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行车秩序,也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进行的,对其在非机动车道违停贴罚单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我是兰州新区中川镇宗家梁村三社的村民,自2013年修兰州新区火车站,我村的水渠被损毁,无法灌溉,使地里的树木,甘草,玫瑰全部枯死,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解决,此事已打三年之久,无人过问!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25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渠道被损、无法灌溉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水渠位于宗家梁村三社移民点东山段的灌溉渠道,原灌溉水从小黑川高速公路管理站处接入,途经宗家梁二社水浇地,由于宗家梁二社水浇地因修建铁路被全面征收,造成渠道损毁,三社110余亩耕地无法灌溉。为确保不影响农耕,宗家梁村三社大部分社员已与草坪公司协商通过管道对耕地进行灌溉;同时,中川镇已将该情况上报新区农林水务局、土地征收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如有项目选址于此地块,将会尽快开展征收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本人2月24日从新建的武威客运中心回大靖买票时,5号售票窗口售票员麻利地顺便扔出4张保险票,据我所知,乘客购买意外保险应该属于自愿行为,客运中心应该有提前告知乘客的义务,所以本人要求退答复是必须购买,因急于赶路再没有争执,客运中心作为武威市的窗口,如此做法实在不妥,我相信乘客被保险的事情绝不会发生在本人一人身上,武威市的分管领导不会不知道,所以请尊敬的省长对武威市客运中心的这一做法予以纠正,谢谢省长!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2月25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武威市客运中心只收钱不告知乘客“被保险”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武威市客运中心向您收取了8元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是由乘客自愿购买,由于春运期间旅客较多,客运中心售票员未及时向旅客解释清楚。市运管局已责令武威市客运中心加强车站站务人员管理,并对此事件作出处理。目前,武威市客运中心工作人员已向您赔礼道歉并退还收取的保险费。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省长大人你好:我是康乐县张寨国盛家园的住户,物业在收取暖气费是向每位住户收取40元/m2的暖气接口费,按道理这不应该由我们交的,买楼房是水电暖应由开发商弄好的,现在反过来向我们收取,每户要交4000-5000元,我们哪儿有300多住户,要收150多万,有那么多吗接口费。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月6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临夏州康乐县国盛家园物业收取暖气接口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2010年7月,临夏州康乐县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建设了康乐县热力有限公司,城区实现了集中统一供热。招商合同中约定“由康乐县热力有限公司和各房屋产权所有人共同承担建筑物碰口接管费用”。另外,由于之前康乐县在小区开发建设中,未明确要求开发商将供暖公共管网建设费用计入开发建设成本,加之开发商之间相互竞争,为提高售楼销量,售楼价格中刻意将供暖公共管网建设费用未计入,售楼完成后又另行收取,致使业主产生了误解,出现了留言网民反映的各小区供暖公共管网建设费用都由各小区业主以暖气接口费的形式自行承担的现象。 下一步,临夏州康乐县将严格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计价格〔2001〕585号),在整顿和规范住房建设收费项目的同时,督促开发商将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开发资本,并体现到房屋销售价格之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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