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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者:第十一项权利

发表于 2016-3-18 14:44: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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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洪侠《书情书色二集》转引了法国一位小说家的“读者的权利单”,它包括了十项:一、不读的权利。二、跳页的权利。三、不读完的权利。四、重读的权利。五、读任何东西的权利。六、消遣的权利。七、随处读的权利。八、浏览的权利。九、大声读出来的权利。十、不必为自己的品位辩护的权利。我拿着这个清单去鉴定张洁小说《明天更美好》中那位叫吴欢的读者,他之所以手里老拿着一本黑格尔的逻辑学,就因为自己读不懂,可别人似乎懂了一点什么:大概这小伙子与沉浸在《知音》中的上层贫民不是一类的人。借此,吴欢可以在同事面前抬头挺胸、在朋友面前得意胜出、在女友面前大展威风。这个应归于上面十项权利中的哪项?

      书的一个秘密属性就是它可以用来做社会等级的标签,承担着一个伟大社会的分层意义。告诉我你读什么书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歌德说这句话时,可能当时的社会风气还蛮好,没有类似现在闹得不可开交的健美猪事件:如果不是因为瘦肉精有毒,恐怕就进入猪的健美时代了,但现在健美猪正在“猪丁兴旺”,因为我们的检疫部门让养殖户自己采集尿样,7种瘦肉精只检测一种。如果让中产阶级自报读物来打出自己的阶级招牌,与检疫部门渎职产生的效果是一样的。一本《假装的艺术》透露:超过三分之二的英国人承认,他们曾假装读过某一本高水准的经典名著。

      期望通过外部的标签、身份来标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恰恰是缺乏自信的表现。正因为不自信,才要带上华丽的面具,来模糊自己本来的面目。人人都有这种即兴假装的本能。当人进入一个身份标识明显、场合线索众多的环境(如酒会),都会因为环境的需求,将自己的行为举止向着该环境靠拢,期待获得一种身份的认同。有时还出于一种服从或从众的需要,不要被别人当作“健美猪”而out出圈子,也就只好去认真地假装、艺术地假装了。《假装的艺术》支招从不翻字典的人说:家里放两卷本的OED(牛津英语词典),都已被翻得破破烂烂,多处书页脱落下来,前后封皮都残缺不全。若有人问起此书,你可以说:“我知道在网上也能看,但是拿放大镜看这部书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吴欢所享有的读者权利不在上述十项之列,他把黑格尔当作自己的一份尿样给别人检验,而实际这不是他拉的,他也拉不出知识精英的尿。尽管这给原本已经充满乱象的尘世以更多的芜杂与混乱,但我对此还是发出了会心一笑,承认这的确是读者的第十一项权利。说实话,那本《假装的艺术》我并没读完,我假装读完并按此行文,就会让更多的人认真读这篇拙作。我假装高雅读书人的目的除了去赚一笔稿费外,就是真诚地让你意识到读者有用书作装修材料的权利。请宽恕我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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