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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下午,2016年深圳市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召开。深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反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华楠出席并讲话。会议由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庆生主持。
记者获悉,去年8月起启动的专项行动将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在巩固和完善去年专项行动期间创建的新方法、新模式和新机制的同时,今年相关部门还将依托情报平台对新型犯罪警情进行实时监测,对涉案对公账户万元以上转额予以止付,定期通报信息诈骗发案高发的银行,以加大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涉案对公账户
只能进行1万元以下操作
市专项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苏振威在部署今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时表示,今年我市将全力抓好银行账户风险管控工作。“组织各商业银行对涉案银行账户尤其是涉案对公账户加强风险管控,该类涉案账户只能进行1万元以下的操作,一旦出现过万元的大额转账支付就立即予以止付。”
据介绍,在参考去年制定全国首创的被骗资金返还工作机制经验基础上,我市探索一批反信息诈骗新机制,包括建立涉信息诈骗重点嫌疑对象“风险防控系统”,对重点对象进行风险管控;出台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执法指引,对办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所有涉及的罪名定性、取证要求、量刑标准等执法内容进行规范和指引。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今年还将探索风险账户“T 1”延时到账的新模式,依托“风险防控系统”,通过银行机构的大数据分析,对风险转账行为进行智慧识别干预,最大限度地阻止被骗资金快速流转。
来源:深圳企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