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梁怡新介绍,如何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历史风貌建筑,一直是鼓浪屿的一个重要课题。 |
  不过,2000年颁布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比较宽泛,缺乏可操作性。所以一直以来,产权不明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结构更新或拆除重建的责任缺乏可操作的规则,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方案以及利用的相应禁止和鼓励的具体措施也未制定,历史风貌建筑捐赠、修缮、腾迁的奖励或补偿具体办法以及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人、占有人拒不履行保护责任时的强制履行程序未明确。《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从可操作性入手,补足了上述“短板”。 |
  《厦门市鼓浪屿建设活动管理办法》主要突出对岛上建设活动的统一管理,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建筑物内外修缮和配套水电设施的安置及庭院、外部环境改造和店面装修;以及其他涉及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建设活动。同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以及有关建设活动的审批程序。 |
新出台的《厦门市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则取代了2008年颁布的《厦门市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更能适应我市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更有利于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优良的旅游环境。 |
    受理机制如何完善? | [table=100%,#fffff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