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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振开房产开发商之魔力

发表于 2009-11-17 19:21: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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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重庆市双桥区九州花园草民罗华文,肖永建,张贻川,唐臣民,刘瑞峰等,今诉重庆市乾盛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09391598。偷工减料,玩忽职守,拿人民的生命财产当儿戏。致整个单元房屋客厅主体承重大梁断裂,害我财产损失巨大。
    就靠种田,养猪.打点临工.历经一二十载,暂了点血汗钱,高高兴兴买了套房子,真是老天无眼,让我们遇上了丧尽天良,黑心的开发商,心堪奋,(大梁主钢筋才10mm, 主体承重墙每户十几处,梁砼保护层厚度较大,最小为45MM,最大为80MM,其中;有根大梁裂纹20多处)。2007年元月我们就向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多次反映无果,旋即向政府部门报告险情。岂料:政府部门呼掩了事,互相推脱。
       又于2008年8月26日向重庆电视台天天630反映并报道,后又于2008年11月10日向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上诉,法院也不受理此案,我们可想对开发商之魔力…,我们便觉大事不好,事关我们生死存亡之危房,从春天报告到夏天,又从夏天报告到秋天,历经三冬。仍未盼来政府部门前来解决实质问题,我们请求政府部门监督开发商对此房屋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鉴定。
      他们说是谁主张谁付费,可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重庆市新建商品房质书第七条,2,3,4项规定可向法院起诉和可退房,换房,鉴定费用由开发商负责等。草民吾愈思愈愤,细思量:我等之诉请报告之早,之多,之密,之急,或网上发,或专人送,情急之时,甚或谒见领导指示(仅未能向公仆下跪)……可到底招不来排忧解难为民服务之公举。所幸草民料事在先,知我干部办事效率之差,三请四催无果,但草民不服,这一事,分明可以避免,与其说事,不如说人祸之。是谁在视我等老百姓之生命财产而不顾?是谁在拿我党和政府之声誉不当回事?想我党和政府之伟大之光荣之正确,不应任由此等事发生才是。欣于我党执政为民之精神,感于我党永远不辜负人民信任与期望之诺,今我等受害百姓斗胆提出此诉。
      诉请有三:
      一. 要求开发商请相关部门对房屋质量安全性能及使用寿命全面鉴定。二.要求开发商赔偿我等财产损失。三.为严肃法纪、严惩那些不法的开发商、起到敲山振虎作用,以弘扬我们中华之正气魔力。
      来源腾讯大渝网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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