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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蒙面男人手持棍棒,先后两次冲进蓝田县医院,殴伤医院保安,并在值勤室打砸。日前,华商报记者得悉,包含主使者梁某及其儿子在内的5名被告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嫌竞争对手抢走公司事务
对纠合别人殴伤医院保安,梁某的解释是,在给医院供给保安效劳上,他们公司已和医院谈好,中保保安公司“横插进来,压低报价,违背职业标准”,他就决议吓唬一下中保保安公司的保安,让对方老板出头和他谈谈。第一次殴伤保安后,媒体报道为医患胶葛,他以为没有到达经验保安的目的,才有了第2次打人。
据中保保安公司担任人讲,2014年7月,他们公司与医院签订了合同,后来梁某找过他,让他转让医院的事务,“假如不走,就让人撵走。”在保安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开会时,他也听人说过,梁某曾发言称,中保保安公司在蓝田抢地盘,抢他们事务。
担任蓝田县医院投标保安作业的该院党支部副书记魏某说,2014年5月,医院以议标的方式与振远保安公司和中保保安公司触摸,后与中保保安公司签订了效劳合同。蓝田县法院以为,被告人梁某等5人随意殴伤别人、恣意毁损别人资产,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近来一审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1个月,梁某儿子和宋某则分别获刑7个月,另两名被告人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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