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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动上报“未遂事件”点赞

发表于 2016-4-14 15:29: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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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松藻电力公司出台了未遂事件管理办法,不论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大小,但凡主动上报未遂的部门或个人,一经查实均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可达1000元,同时对上报未遂事件所涉及的违章责任人考核减半。少考核、多奖励,这样的安全管理举措笔者认为,值得点赞!

    未遂事件是因一个不安全因素诱发但未造成事故后果的整个事件过程,在安全生产中属于已经发生了异常的情况,其造成的影响还未造成人员受伤、设备损坏等经济损失或事故。但事实已经发生,只是其直接结果没有达到事故程度。

    其实在现实中,未遂事件时有发生,但因其没有经济损失和直接后果且知者甚少,事出员工又怕捅娄子而不说、不报,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往往将未遂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这种有意识的遮盖,使得未遂事件失去调查机会,更谈不上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的落实,致使未遂中的异常情况难以得到有效的纠正并加强管理,这无疑给安全生产埋下了严重隐患。

    无数经验和事实也充分证明,对生产中发生的异常情况,但凡没有采取应对措施者,再次发生的概率非常高。比如掉进陷进中的猎物,总会有其一便有其二,因为被猎人收入囊中的猎物没有奔走相告的机会而无法防范,这就像员工隐瞒未遂事件一样。据此笔者认为,安全管理如果对异常情况失去了掌控权,没有了调查机会就无法广而告之,闻过即改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有顾虑、怕处罚,人为因素往往使未遂事件难以浮出水面。如何改变这种不利状态?电力公司采取的不论性质和影响均鼓励员工主动上报和少考核多奖励的做法,值得提倡。这种做法有利于解除员工后顾之忧,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准确掌握未遂事件的根源,摸清其存在的规律,加强事故的防范和控制管理,从而使安全工作由被动转向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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