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第十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将于2016年5月至10月举办,赛区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凡是具备职业技能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经费支持等条件,均可申报本届大赛赛区。
每个赛项报名人员不少于100人
大赛赛项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每个申请单位原则上提报不超过3个赛项,涉及的产业应为高端、新兴、重点、特色产业,优先选择通用性强、就业面广、社会影响大、发展较迅速的职业(工种)及国际、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涉及的职业(工种)。为确保比赛含金量,每个赛项报名参赛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0人,参加同场决赛人员不得少于30人。
申报单位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青岛就业网下载填写青岛市第十四届职业技能大赛赛区申报表,于2016年4月29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同时发电子版至qdzyjnds@163.com,并拨打电话0532-82669095确认。
据介绍,青岛自1990年开始举办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至今历经25年,先后举办了十三届大赛,仅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员就达3.1万人,带动岗位练兵20多万人,选拔评价高技能人才6000余人。职业技能大赛为参赛人员和办赛单位提供了人才选拔评价和行业培训交流的平台,促进了技能人才的成长成才,促进了行业企业的发展,促进了政效企协的沟通合作。下一步,青岛将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积分分级管理制度,通过技能水平、技能贡献、职业道德等积分评价维度,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技技师“等荣誉头衔,并给予相应待遇安排,以解决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天花板”问题。
职业技能竞赛实行报告备案和回避制
职业技能竞赛要实行报告备案和回避制度,不同级别竞赛报名参赛人员也有硬性规定。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出台《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予以规范和管理。
“每年全市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不在少数,但具体有多少,我们并不掌握实际情况。”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为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完善技能人才选拔评价机制,促进技能人才成长发展,十部门联合制定了我市首个针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办法》,凡是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都应纳入规范管理,并将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两类。其中,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是指由市人社局主办或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共同组织的全市性跨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次,竞赛技能等级原则上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标准为主。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是指市直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市级行业协会等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竞赛周期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竞赛技能等级原则上以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标准为主。
《办法》明确,职业技能竞赛实行报告备案制度。所有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按照《办法》享受奖励政策待遇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涉外竞赛,均须在举办竞赛活动前两个月到竞赛工作办公室备案,其他竞赛应于举办竞赛10个工作日前向竞赛工作办公室报告。同时,明确了报告备案的程序、内容,不履行报告备案的将不予兑现职业资格认定和荣誉待遇。
青岛职业技能竞赛实行竞赛主办单位负责制。主办单位需成立组委会、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主办单位要广泛进行发动工作,市级一类比赛一般应不少于100人,市级二类比赛一般应不少于60人,参加同场决赛人员不得少于30人。
为确保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公平公正,《办法》明确对可能影响职业技能竞赛成绩的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到的人员范围包括: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参与命题、裁判、仲裁、监督、分数统计等工作,或与参赛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职业技能竞赛公平公正的人员。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回避的关系包括与参赛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师徒师生关系的。
《办法》还提出,要将竞赛成绩与认定职业资格挂钩,获得竞赛前六名可以破格提高一个技能等级认定职业资格,竞赛结果与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对成绩优秀选手及优秀组织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来源:青岛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