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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表于 2016-4-27 16:25: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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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违法活动,依据刑法有关规则,联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作业实践,现就审理此类案子详细适用法令的若干疑问解说如下:
  第一条 明知是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搬运、收买、代为出售或许以别的办法粉饰、隐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则(法客帝国按: 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则“明知是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搬运、收买、代为出售或许以别的办法粉饰、隐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以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科罪处分:
  (一)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受过行政处分,又施行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的;
  (三)粉饰、隐秘的违法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军事设备或许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的;
  (四)粉饰、隐秘做法致使上游违法无法及时查办,并形成公私资产丢失无法挽回的;
  (五)施行别的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波折司法机关对上游违法进行清查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思考社会治安状况,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数额幅度内,断定本地履行的详细数额规范,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司法解说对粉饰、隐秘触及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核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构成违法已有规则的,审理此类案子按照该规则。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说》,明知是不合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买,数量到达五十只以上的,以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科罪处分。
  第二条 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契合本解说第一条的规则,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断定为违法情节细微,免予刑事处分: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分情节的;
  (二)为近亲属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三)有别的情节细微景象的。
  做法人为自用而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资产价值刚到达本解说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规范,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通常可不以为是违法;依法清查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第三条 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断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的“情节严峻”:
  (一)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价值总额到达十万元以上的;
  (二)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许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到达五万元以上的;
  (三)粉饰、隐秘的违法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军事设备或许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价值总额到达五万元以上的;
  (四)粉饰、隐秘做法致使上游违法无法及时查办,并形成公私资产重大丢失无法挽回或别的严峻后果的;
  (五)施行别的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严峻波折司法机关对上游违法予以清查的。
  司法解说对粉饰、隐秘触及机动车、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核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断定“情节严峻”已有规则的,审理此类案子按照该规则。
  第四条 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施行粉饰、隐秘做法时为准。收买或许代为出售资产的报价高于其实践价值的,以收买或许代为出售的报价核算。
  屡次施行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未经行政处分,依法应当追诉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核算。
  第五条 事前与偷盗、掠夺、欺诈、争夺等违法分子通谋,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的,以偷盗、掠夺、欺诈、争夺等违法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对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施行偷盗、掠夺、欺诈、争夺等做法,构成违法的,别离以偷盗罪、掠夺罪、欺诈罪、争夺罪等科罪处分。
  第七条 明知是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而予以粉饰、隐秘,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则的违法,一起构成别的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八条 断定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以上游违法事实成立为条件。上游违法没有依法裁判,但查验事实的,不影响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的断定。
  上游违法事实经查验事实,但因做法人未到达刑事责任年纪等要素依法不予清查刑事责任的,不影响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的断定。
  第九条 盗用单位名义施行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违法所得由做法人私分的,按照刑法和司法解说有关自然人违法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十条 通过违法直接得到的赃物、赃物,应当断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则的“违法所得”。上游违法的做法人对违法所得进行处理后得到的孳息、房钱等,应当断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则的“违法所得发生的收益”。
  明知是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而采取窝藏、搬运、收买、代为出售以外的办法,如居间介绍生意,收受,持有,运用,加工,供给资金账户,帮忙将资产转换为现金、金融收据、有价证券,帮忙将资金搬运、汇往境外等,应当断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则的“别的办法”。
  第十一条 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是选择性罪名,审理此类案子,应当依据详细违法做法及其指向的目标,断定适用的罪名。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方针,更加合理高效地冲击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人访谈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疑问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于2015年5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1次会议通过,将于本年6月1日起施行。为此,记者就《解说》的起草背景、首要内容和亮点等,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人。
  问1:请介绍《解说》的出台背景和拟定进程?
  答:这些年,跟着侵财违法数量的增加,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刑事案子一向呈上升态势,其违法方式、违法手段日趋多元化。可是,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子的入罪、出罪和“情节严峻”的界定,没有一致的规范,不利于法令一致施行。一方面,因为法令条文中没有规则相应的数额,有些法院以为只需存在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的做法即构成违法,对数额很小,情节明显细微的,不敢依法宣告无罪,另一方面,因“情节严峻”的规范没有清晰,很少有罪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到七年有期徒刑的惩罚,形成轻重失衡;有些案子,对本罪与别的违法的鸿沟掌握不恰当,等等。各地法院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赶快出台司法解说,规范审理此类案子的有关疑问。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深化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联系刑事审判作业实践,拟定了本《解说》。《解说》的出台,对于依法惩治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违法,维护正常的刑事追诉活动,加大对产业权的司法维护力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问2:《解说》对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的构罪规范是怎么规则的?
  答:《解说》清晰了一个以数额为主,兼顾别的景象的规范,厘清了行政处分法和刑法适用的鸿沟,使冲击违法的依据清晰化、一致化,防止随意性和不公平景象。一是拟定了本罪的根本数额规范。《解说》将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的根本数额规范设置为“三千元至一万元”,首要是思考到本罪的构罪数额不该低于上游违法的构罪数额规范,而且参照了偷盗、欺诈等首要上游违法的入罪规范来断定本罪的构罪数额,一起也参阅了最高人民法院现已出台的触及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的司法解说及一些高级法院现已拟定的数额规范。二是拟定了本罪的格外构罪规范。因为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违法所侵害的客体不仅仅是产业权,还波折了正常的刑事追诉活动,违法数额尽管在必定程度上反映了本罪的损害性,在大都状况下是确科罪与非罪的首要规范,但并不是唯一规范。为此,《解说》依据做法详细的社会损害性巨细,对虽没有到达必定数额,乃至粉饰、隐秘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没有产业价值,但波折正常的刑事追诉活动,应当作为违法处理的几种格外景象作了没有数额约束的入罪规则。如,一年内曾因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受过行政处分,又施行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的;粉饰、隐秘的违法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军事设备或许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的。三是设置了兜底条款。依据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少量难以适用前述根本规范和格外规范的景象,《解说》遵从了通常的立法例,设置了兜底条款。别的,《解说》还进一步释明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说》对于收买宝贵、濒危野生动物之外的普通野生动物的规则,清晰了收买数量到达五十只以上,构成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
  问3:《解说》对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的从宽处理有何新的规则?
  答:对于本罪罪小刑轻的特色,《解说》对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分及刑法第十三条但书不清查刑事责任的规则予以详细化。《解说》规则,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做法适用免予刑事处分有必要一起具备二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即“做法人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第二个条件即《解说》规则的三种景象,一是具有法定从宽处分情节的,包含自首、建功、未成年人违法、又聋又哑的人或许瞎子违法、违法中止、违法未遂、从犯、率直等;二是为近亲属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对于近亲属之间犯本罪的处理,既表现了对近亲属间的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的广大、人道准则,又设置了初犯、偶犯的条件,防止被乱用;三是别的情节细微的。意图是对于司法实践中呈现新的状况,的确需求给予做法人免予刑事处分,又不契合前两项条件的。
  《解说》还规则了为自用而收买的从宽处理准则。这一规则首要依据刑法谦抑性及这类做法人片面恶性小的特色。《解说》清晰了为自用而收买不以违法论处,需求契合三个条件:一是采购赃物的意图是为自用;二是所粉饰、隐秘赃物的价值,刚到达本解说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即刚到达三千元至一万元;三是做法人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
  问4:《解说》对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情节严峻的景象是怎么界定的?
  答:依据1997年刑法,构本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刑法修正案(六)对本罪增加了一个法定刑幅度,即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旨在严厉冲击此类违法。但因为司法实践中对何谓“情节严峻”没有清晰的规范可循,一方面使得法院容易不敢断定情节严峻,不利于冲击严峻违法,另一方面也形成量刑规范不一致,相同数额、情节的案子在不一样地区判定结果区别很大。《解说》首要从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的数额、品种、次数、上游违法的性质及对司法机关清查上游违法的波折程度等要素断定“情节严峻”,规则了通常规范、格外规范,并设置了兜底条款。对于通常规范。《解说》从违法数额上予以断定,设定为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价值总额到达十万元以上。“情节严峻”的数额规范不宜设置过高,不然实践中很难用到,但也不宜设置过低,不然可能形成量刑大幅上升,十万元的数额规范参照了偷盗、欺诈、争夺刑事案子的有关司法解说的数额规则,表现了本罪的社会损害性通常要小于上游违法的特色。对于格外规范。包含三种状况:一是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十次以上的,做法次数多,社会损害性大,应严厉冲击;二是施行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做法三次以上的,价值总额到达前项十万元规范的百分之五十(五万元)的;三是对于共用设备、设备及别的格外资产,对情节严峻的规范有所下降,不要求次数的约束,只需数额到达通常规范十万元的一半即五万元以上,就可断定为“情节严峻”。别的,思考到有的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的做法,尽管所触及的违法数额不大,乃至很小,但上游违法的损害格外大,社会影响格外恶劣,乃至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丢失,《解说》规则,“粉饰、隐秘做法致使上游违法无法及时查办,并形成公私资产重大丢失无法挽回或别的严峻后果的”和“施行别的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严峻波折司法机关对上游违法予以清查的”的状况下,即使其违法数额不到十万元乃至不到五万元,依然应当依法断定为情节严峻。
  问5:《解说》对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与上游违法关系的处理是怎么规则的?
  答:本着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应当以上游违法事实成立为条件这一根本准则,《解说》做了两方面规则,既坚持断定本罪应当以上游违法事实成立为条件,又清晰指出上游违法没有依法裁判,但查验事实的,或查验事实后因做法人未到达刑事责任年纪等要素依法不予清查刑事责任的,均不影响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的断定。
  问6:《解说》中对于亲属间犯该罪以及为自用而犯该罪的从宽力度很大,会不会引起争议?
  答: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的社会损害性与上游违法相比相对较小,司法实践中适用非拘禁刑的份额很高。而且《解说》对于从宽处分的详细条件做了严厉的约束,也思考到了怎么防止该规则被乱用。对于亲属间犯有关赃物的违法,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刑法典当中规则了处分上的特例,中国古代也早有“亲亲相隐”的思想。从人伦和常理来看,亲属间违法以及为自用而犯该罪的社会损害性相对较小,对此类违法广大处理容易被公众所承受,会获得更好的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
  问7:《解说》发布后,最高法院之前发布的触及粉饰、隐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罪内容的司法解说,是不是还有用?
  答:《解说》发布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处理损害核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子使用法令若干疑问的解说》(法释[2011]1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处理与偷盗、掠夺、欺诈、争夺机动车有关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疑问的解说》(法释[2007]11号)等司法解说,对粉饰、隐秘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核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机动车的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做法的构罪规范或许“情节严峻”景象已有规则。为此《解说》专门作了着重,人民法院审理上述类型案子依然按照上述司法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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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19:58:21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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