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97|回复: 5

【已见刊稿件】压产减员、转岗分流:李子垭南煤矿实现平稳过渡

发表于 2016-5-16 10:13: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李子垭南煤矿平稳分流过半职工

    按照国家化解过剩产能要求,川煤集团广能公司李子垭南煤矿作为川煤集团首批闭坑推出的矿井之一将在今年实施关停退出。该矿未雨绸缪,自2015年开始进行员工转岗分流,一年零4个月以来,部门由13个合并为8个,连队由10个合并为4个,管理人员由72人精简为39人。职工总数由501人减为231人,因为职工转岗分流工作中职工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未发生一起职工上访及群体性事件。
    李子垭南煤矿职工转岗分流主要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清理在册不在岗人员 。对违反企业松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册不在工作岗位上的人员进行清理,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依法依规解除其劳动关系;清退在岗不在册人员 。对现返聘在工作岗位上的退休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进行清理、清退,将清理腾出的岗位用于安置精减下来的人员;内部调剂 。内部一线岗位、工种空缺的,做岗位余缺调配,把管理或非生产性辅助岗位的多余人员充实到一线和有缺员的岗位;公司内部调剂 。将分流职工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调到绿水洞煤矿、龙滩煤电公司、龙门峡南煤矿、李子垭南二井等其他矿井; 办理退休。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报请社保部门审批办理退休;离岗待退 。管理人员任职期限累计满 5 年,男年满 57周岁,女年满 52 周岁,实行离岗待退制度,不再参与单位管理工作,离岗休息,等待办理退休;男年满 52 周岁,女年满 47 周岁,符合特殊工种提前 5 年退休的,经本人申请,社保部门审核,实行离岗待退;内部退养 。
本人缴费年限累计达到 15 年,距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无岗位安排的原地面人员和井下辅助性岗位人员和离退休年龄不足 5 年且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管理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内部退养;  终止劳动合同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上的职工,因为无岗位安排、或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及经各种渠道分流处置后,仍然无法安置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退休的人员,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就要离开生活工作几十年的矿井了,搁在谁身上都不好受。面对艰巨复杂的分流任务,该矿及时制定了机构调整及职工分流方案和维稳预案。为使机构调整及人员优化在不影响安全生产、不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矿井成立了由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机构调整及人员优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裁员及富余人员处置组、安全生产组、经营管理组三个小组。裁员及富余人员处置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工作职责是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解决机构调整及人员优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编制机构调整及富余人员处置方案。做好稳定工作,随时与公司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保持信息沟通,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安全生产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副矿长任副组长。工作职责是制定机构调整及人员优化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点负责抓好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一线职工队伍稳定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经营管理组由经营副矿长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工作职责是重点抓好机构调整及人员优化期间产品质量管理、对外销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等工作。
人员分流的工作重点在维稳上。为此,李子垭南煤矿从2014年11月1日起自2015年6月30日,推行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及统一名称,部门人员定编职数和管理岗人数,实行全矿总控管理岗、总控员工数,将企业的用工从量到数具体到人。涉及到具体的人、岗位,在利益攸关面前,必然存在稳定风险,为此,李子垭南煤矿进行了人员分流风险评估,充分估计了分流期间可能出现的管理岗提前离岗待退、长伤病残人员、地面女工安置、地面管理岗分流、普通职工分流等岗位和人群中存在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并据此制定了人员分流预案,全面防范危害人员分流及三项制度改革的各种突发因素、突发问题、突发事件。
员工分流前,该矿未雨绸缪,召开了基层职工代表、骨干座谈会,做好了职工思想摸底工作;分流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性改革扭亏、减人提效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支持;人员分流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过程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李晓波)

(作者单位:川煤集团广能公司李子垭南煤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7 23:14:32 | 查看全部
         前来拜读晓波老师的佳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8 07:10:59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9 08:25:29 | 查看全部

回 1楼(初卫平) 的帖子

谢谢初老师,初老师是高手,向你学习!远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9 08:25:55 | 查看全部

回 2楼(爱好作为) 的帖子

谢谢老师,向你学习!远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15 20:33:42 | 查看全部
第九期即将组稿,请老师们抓紧写稿,发平台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