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2016年5月11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朱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公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周华春的手中,以表达对法官为自己追回血汗钱的谢意。
案件源起
2014年年初,朱某到被申请人的修理厂从事机修工作,于2015年4月中旬离职,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朱某离职后,被申请人拖欠其部分工资未支付,朱某为此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由被申请人在2015年7月22日前一次性支付朱某4800元,双方不得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引发的劳资问题提起仲裁或诉讼。履行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迟迟不肯支付相应款项,朱某无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劳务费及利息共计5200元。
审理结果
执行结果
我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文书,并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找各种借口拒不履行,拒绝配合法官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的修理厂对其释法明理,耐心讲清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执行法官还对其修理厂财产进行拍照取证,责令其报告财产情况。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同意并一次性将执行款5200元支付给朱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作者:钱芳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