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65|回复: 2

孕妇、未成年人如何适用死刑?

发表于 2016-5-23 15:57: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中国是一个适用死刑的国家,但由于死刑是剥夺人的生命权的惩罚,因而中国法令在适用死刑时通常对比慎重。自古代西周至近代民国,中国就一向有关于未成年人、老年人违法从宽的规则,中国现代刑法亦如此。只要罪大恶极的人才适用死刑。

  现在中国与死刑有关的特别主体主要是未成年人、孕妈妈、精神病人和老年人。除此之外,抚育期妈妈、精神障碍人、聋哑人等也归于刑法上的特别主体,其身份对科罪量刑也会产生必定影响,但中国刑法没有将这些特别主体归入免死的目标规模。因而中国在适用死刑时通常对比严厉:

  1、对死刑适用目标规模予以严厉约束;

  2、设置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规则;

  3、确立严厉的死刑核准程序。

  为非常好地对适用死刑有一个全部地了解,现就在适用死刑过程中经常呈现的疑问这一阐明。

  一、对怀孕妈妈女适用死刑的状况

  依照中国刑法规则审判时怀孕的妇人不适用死刑,这儿包含死刑延期履行,但这就有可能呈现以下两种状况,人流的和天然流产的状况,为此特作一阐明。

  1、在关押时期或在法院审判时作了人流的妇人不适用死刑。

  这儿包含案子申述到法院前,被告人在关押时期,被人流的,及法院受理时被告人是怀孕的,预备做人流后的都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审判机关不得判处死刑或死缓。

  2、对怀孕妈妈女在拘押时期天然流产的审判时也不适用死刑。

  怀孕妈妈女因涉嫌违法被拘押,在拘押时期天然流产的,不适用死刑,但假如因另外别的的罪被申述或交给审判的在外,也就是说,假如被告人在被抓时是甲罪,则无论被告人是人流还是天然流产,都不能以甲罪判处被告人死刑,但假如侦办机关在被告人已作了人流后又发现了乙罪,并且乙罪能够判死刑的,则应当判处死刑,不受上述约束。
本文来自:律师http://www.maxlaw.cn/la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3 19:58:33 | 查看全部

回 楼主(官炎林) 的帖子

感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3 19:58:54 | 查看全部
问候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