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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渝总工会“法律援助站”首登农民工返乡专列

发表于 2016-5-26 14:55: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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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乡,这个法律援助有点作用吗?”“你们可以去咨询试试,可以了解到不少法律知识和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保的重要性。”1月25日,在重庆地区今年春运首趟返程加开列车广州至重庆的K4124次列车上,两个农民工朋友在议论着。
  “温馨满车厢,传递巴渝情”。1月25日,重庆市总工会联合成都铁路局重庆客运段,首次将“法律援助站”搬上了车厢,并专门邀请了两名律师跟车,现场为返乡农民工答疑解惑。同时,还将重庆市内企业近期的招聘会信息制作成“外出务工资讯栏”及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就业失业和用工求职登记政策、失业保险政策等制作成宣传单在列车上散发,为农民工返乡务工和创业提供参考。
  设在餐车的“法律援助站”首先迎来了一位梁女士,重庆石柱人,今年44岁,外出打工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现在是广州一个轻纺厂里的工人。她咨询的是,“在上班的时候受了伤,由于忘记打卡了,老板不承认受的是工伤,拒绝支付药费和赔偿,该怎么办?” 对此,重庆天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龙海建议说:“可以找两名当天在上班的工友给当事人作证,证明是在上班时间受的伤。” 还告诉她,“出现了类似的纠纷都可以采用此种形式,工友的证言具备法律效力。”
  随后,记者在现场看到,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援助的农民工络绎不绝,两位律师座位前的人数只增不减。两位律师十分耐心地回答了各类问题,并还临时担当了“普法宣传大使”。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的余波律师告诉记者,前来咨询的农民工大部分都是常年在外打工,由于本身没有多少法律知识,吃了很多哑巴亏。他说:“咨询工伤赔偿问题的农民工大多数没有和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很多争议。同时,农民工大多不了解购买社保的重要性,老板将社保兑换成少量的现金作为工资支付出来,他们也没意见,还造成了他们的错觉‘老板已经尽到购买社保的义务了’,但事实上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两位援助律师均建议农民工外出务工一定要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在是由于流动性过大等问题不能签订的,也一定要求用人单位购买社保,这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对今后的维权也能起到辅助作用。此外,他们还提醒广大农民工,有需要援助的可以直接向工会寻求帮助或者拨打12351法律援助热线。
  “我们列车经常开展各类‘春运暖心活动’,但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这还是首次。”该趟列车的列车长游燕介绍,本趟列车是重庆春运期间首辆加开列车,节前她们班组还将出三趟车。重庆客运段的工作人员表示,“幸福专列”活动将在重庆客运段节前开行9趟加开列车上举行,预计务工创业和普法宣传及信息咨询将覆盖30余万农民工。(中工网记者 黄仕强 中工网实习生 郑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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