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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车究竟哪来的?内蒙古检察院全面调查女检察长“借车”

发表于 2009-12-11 22:29:1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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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11日电(记者 汤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1日下午就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的“豪车”风波发布书面新闻稿称,要再次进行全面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决不护短。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新闻稿说,对近期网民关注的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借车”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再次要求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支持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并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

此前,在多家网络媒体对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借车”等问题提出质疑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就指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理。

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人员借用企业车辆,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也是检察机关明确禁止的行为。检察机关真诚欢迎并虚心接受各类媒体和网民的监督,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网友上传的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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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07:53:36 | 查看全部

检察长“借车”是否符合中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

两条截然不同的新闻,却可以从中找出相互关联的内涵。一条是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被网络举报开豪车、盖豪华办公楼。另一条是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强调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刘检察长开豪车,已经被当地查清,豪车是向企业借的,现在已经归还。中办的《意见》层层传达,人民日报也在12月5日登出详细内容,表明中央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管理干部。

    我们宁可从最善意的角度来判断检察长开豪车这件事----车是借的,没有打算占用的意思。但是,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干部,尽管自己的座驾出了车祸,需要修理,但是机关里还有其他车辆可用,即使机关里的车都坏了,也可以坐出租车去办公务,何必要向企业借车呢?

    向企业借车,特别是豪华车,所产生的费用肯定不菲。那么,这笔钱谁来付?如果让被借车的企业来付,尽管企业有钱,不在乎这点费用,但毕竟是额外负担,打碎牙往肚里吞,非常的不爽。如果检察院自己付,那似乎不符合“借”的本意。因为既然要付钱,不如到正规车行去租,何必到企业去租?连发票都没有。因此,检察长借车,很可能是免费的。一方面是权力,一方面是企业,企业不敢惹权力,权力就把占便宜视为正常了。

    检察长借车,在某些官员的眼里,似乎再正常不过了,既不是受贿犯罪,也不是占便宜违反纪律,群众有意见,把车退回去就是了。网民如果言语过重,办他一个“诽谤罪”,看他们还敢多嘴多舌!

    然而,从中办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里,我们读懂的是另外一层意思。中央要求改变当前干部管理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宽”和“软”,往往从具体事情上体现,千里堤坝,溃于蚁穴。漏洞不堵,必成大患。利用权力向企业无偿借车,为个人所用,显然是错误的行为。如同官员傍大款、权钱结合一样,“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今后,检察院如何依法公平行使职责?检察长的个人品质如何保障?检查队伍的素质如何提高?向企业无偿借豪华车,说轻点,是违反纪律;说重点,是一种受贿行为。借车借车,往往变成开别人所有的免费私家车。这样的丑闻居然还要拿出来作为“澄清”的理由,岂不是招人“拍砖”!

    说到这里,我要特别指出的是,网友在网上披露此事,穷追猛打,是基于忧国忧民的热情,基于舆论监督的责任,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民主和法治的期待,万不可以所谓的诽谤罪定性。当然,那位检察长假如真的是短期内借了车,认识到错误,下不为例,并且真诚地向公众道歉,从此如中办意见所言,严格要求自己,恐怕也是“坏事变好事”。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少搞那些占便宜、图私利的事,就可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发展和进步的事业上来。(建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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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1 22:27:20 | 查看全部
[转贴]内蒙古女检察长刘丽洁途锐豪车购自天津港保税区

新湘报讯(记者尹默三)近期,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刘丽洁被网友曝开豪华途锐车、建豪华办公楼(人均办公面积达220平米)。新湘报以《内蒙古一贫困县女检察长配百万豪华公车》为题首次报道了该事件后,引发网友热议和诸多媒体跟进。当地纪委经过调查后称,刘丽洁的车是借向某企业借的,现已归还;其单位盖的房子并未超标。

当地纪委还强调,刘丽洁是个好干部。

该事件随后在网络升级,刘丽洁被网友评价为“五的”检察长:豪车是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帖子是诽谤的、豪华办公楼是共用的,民主测评是满意的。

更多网友称刘丽洁借车也算腐败。

最近,知情人告诉新湘报记者,豪华途锐车确系刘丽洁购买,地点是天津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

汽车城途锐4S店张姓销售人员告诉消息人士,白色途锐车确系内蒙古一检察院购买。

张某向新湘报介绍,10月份该店进了三辆途锐车,颜色为两白一黑,都为她销售,目前市场上白色途锐非常少,现在新款已没有白色。

张某称对白色途锐车主印象非常深刻,一辆为天津一客户购买,另一辆内蒙古一检察院购买。“当时来了两女一男,自称内蒙古一检察院的,为头是个女的,40多岁,另两个是司机和财务。”张某说,当时车行刚好有现车,他们看完车后直接付款再将车开走。

张某最后称,开具购车票据的购车人名是四个字,念起来很拗口。

据悉,目前整个天津港保税区汽车城都知道内蒙古豪车女检察长事件,对检察长称车是借的理由,该保税区的工作人员都非常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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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5:12:32 | 查看全部
谢谢,老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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