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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1 14: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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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控股引发质疑
贺文案引发媒体和公众的强烈质疑,最核心之处在于股权结构,以及由此引发的控制权争议。
2002 年,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福彩中心),与北京银都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新天地”)、北京华运中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运中兴”)三方共同发起成立中彩在线,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0%、33%和27%,董事长由中国福彩中心委派。
在这种结构下,中国福彩中心看似是最大股东。不过,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据公开的工商信息显示,银都新天地的股东构成为:北京恒益正兴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益正兴”)持股77.8%,贺文持股17.8%,武京京持股3.3%, 邵波持股1.1%。华运中兴的股东构成是:北京家和智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家和智业”)持股55.56%,银都新天地持股25.92%,北京和合创业科 技有限公司持股18.52%。
而银都新天地的控股股东恒益正兴的股权结构为:贺文持股70%,家和智业持股20%,武京京持股10%。华运中兴的控股股东家和智业的股权结构为:武京京持股80%,贺文持股20%。
层层穿透之后,贺文、武京京夫妇几乎牢牢掌握了中彩在线剩余六成的股份。
股权结构信息全部来自公开可查的工商登记资料,这一点毫无争议,在贺文的两次起诉案中,也并没有就这一点提出疑义。
王文志在报道中,对这种股权结构分析后提出:“中彩在线总经理贺文通过控制公司的第二和第三大股东,使得中彩在线名义上为国有控股,实际已被总经理贺文个人曲线掌控。”
不过,贺文方面对这种股权结构却另有一番解释。
在报道引发波澜后不久,中彩在线董事之一熊杨武约见媒体,并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在这份说明里,解释公司现有股权结构的原因是:“当时,即开型彩票发行前景并不明确,作为国家事业单位,中彩中心很难将大笔资金投入到前景不明的项目中。”
前述知情的业内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微信ID:china-newsweek)也提供了类似说法,“刚开始都不看好这个项目,因为前期投入比较大,但是前景不太明确。贺文也希望中国福彩中心控股,但福彩中心出于风险考虑,最后占股40%。”
尽管如此,一些研究者却对这种股权结构导致的控制权问题提出严厉批评,曾任职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经济学博士李晓鹏认为这是“用混合所有制掏空国有资产的经典案例”,甚至认为“中彩在线本质上其实就是一家私营彩票企业,福彩中心只是参股股东”。
而熊杨武给出的说明中,对控制权问题的解释是:“中彩中心一直对中彩在线公司的运营决策具有主导权和实际控制权……中彩中心关于中福在线即开票和中彩在线公司的所有决定,中彩在线公司至今均无条件执行。”
王文志的报道还对贺文由此产生的收益进行了估算,“中彩在线公司每年从中福在线项目收取彩票总销量约5%(前三年为6%)的报酬,减去中彩在线付给下家设备 供应商的约1.7%,还余约3.3%,自运营以来粗略计算,到2014年底中彩在线已收取了约40亿元的收入,根据股权比例,贺文掌控的公司对应的权益高 达20多亿元。”
报道中提到这一消息来源于“中彩在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王文志代理律师李金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微信ID:china-newsweek),在贺文的起诉和双方质证中,并没有对这一条提出质疑。
这种算法大致根据股权比例算得。截至2014年年底,中彩在线公司运营的中福在线即开型福利彩票收入高达1371亿元,按照3.3%的提取比例,中彩在线从中获得收益为45亿元。
按照四六开的股权比例分配,中彩在线公司的名义控股股东福彩中心仅获得18亿元,而贺文个人控制的银都新天地和华运中兴则获得了27亿元。
甚至有人进一步推算,中福在线2015年的彩票销售收入为450亿元,这就意味着中彩在线公司将获得近15亿元收入,而贺文通过其控制的两家公司则可获得9亿元,每天进账250万元。
不过,前述业内人士却对这种算法提出了强烈的质疑,“按照这个比例算出来,是彩票的发行费。彩票资金的使用,都应该受到严格监管的,包括发行费。这27个亿,是装进贺文腰包里,还是在公司账上?”
而在熊杨武给媒体的说明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解释是,“2007年中彩在线第一次进行股东分红,这时距两家企业投资研发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已有8年之久。”
说明还对公司分红给出了具体数字,“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彩中心从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累计获得管理费及分红净收益超过18亿元,两家民营企业累计分红7亿元左右。”
根据中国现行彩票管理体制,彩票资金是一个总体概念,指彩票销售实现后取得的资金,由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和发行经费三部分组成。
按照国家规定,福利彩票资金的分配比例为:网点即开票返奖奖金不低于65%,公益金不低于20%,发行费不高于15%;电脑福利彩票等其他票种返奖奖金不低于50%,公益金不低于35%,发行费不高于15%。
彩票销售额的15%为发行费用。其中,约一半为销售人员的代销费用(各地比例不尽相同,大部分省份为销售额的7%~8%),其余纳入各级财政部门专户管理, 用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日常销售业务所需的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以及对下级机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彩票的印制、运输、仓储、检验、电脑彩票投注单和热敏 纸、广告、宣传、技术开发支持、系统运行维护、专线通讯费、公证费、代销点经费、尾票核销等费用。
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彩票机构业务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分级管理。
按照这种管理方式,中彩在线的收入也应属于彩票机构业务费范畴,按规定应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不过,王文志却在给财政部的举报信中提出,“中国福彩中心也设有财务处,却无权对‘中福在线’的业务费用实施管理。据反映,由于资金管理失范,中彩在线公司 账户常年沉淀着数十亿元左右的发行费和奖池资金等重要彩票资金,贺文利用职权动辄调动数亿元资金,帮助相关领导干部的亲属揽储,使其从银行获取巨额利益分 成。”
他还举了体彩资金管理的例子作为参照。体彩的资金管理由中国体彩中心财务处负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投注资金先上缴市级中心,通过 银行归集到省级中心账户,最后进入体彩中心财务处的总归集账户。然后按照固定周期,由体彩中心财务处将应该支付的系统服务费用,分别支付给中体彩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北京中体骏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不过,熊杨武否认了这些指责,认为“报道中公布的中彩在线收入是没有扣除成本的业务收入额”。
对于中彩在线业务不受监管的质疑,熊杨武则称,向股东的每一笔分红都需经中彩在线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所以并不存在利益非法流入个人手中的概念。
熊杨武称,在中彩在线提取的5%综合服务费用中,早期要将其中的40%(相当于彩票销售额的2%)支付给天意电子作为终端设备费和维修服务费,近两年该比例 降低至1.7%。按这一比例计算,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彩在线从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累计获得管理费及分红收益共计超过18亿元,银都新天地和华运中 兴累计分红约7亿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彩票问题的学者对《中国新闻周刊》(微信ID:china-newsweek)表示,现在对贺文的质疑主要是认为通过变相控股侵吞了国有资产。他并不认可这种说法,认为这是“挥舞大棒要把人打死”。
“彩 票的管理体制下,不管发行了多少,彩票参与方都会获得发行佣金。除了为了维系这套系统的运转、研发的投入外,发行佣金结余的,应该是股份公司分成的,这是 没有问题的。”上述学者表示,就此认为贺文侵吞国有资产,他并不赞同,“那我要反问一下,如果福彩中心占股51%,贺文占股49%,按这个比例进行佣金结 余的分红,是不是就不算侵吞了呢?”
在他看来,贺文通过众多关联公司,实际上取得了中彩在线的控股地位,这是否违法,是一个矛盾的焦点。在 涉及彩票发行的股份制公司中,民营资本控股这个公司是否合法,这是根本问题。控股之后,所获得的利益是什么?利益可以获取多大?这些都是核心问题。“现在 还要看有关方面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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