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为切实增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亳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于近日出台《亳州市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考评办法》。
根据本办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考评工作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绩效考评一年组织两次,中期考评于6月份组织实施,年终考评于12月份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审核材料为主、实地查验复核为辅的方式进行。绩效考评对象为各县区,考评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满分100分,每县区随机抽查所属初中、小学、教学点各l所,无教学点的以不足100人的村小替代。
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国家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校舍维修改造等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及效益情况。考评指标分一、二、三级,一级指标包括制度建设、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二、三级指标围绕公用经费、国家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校舍维修改造等四个方面进行细化。
绩效考评结果将及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考评结果作为市对各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单项民生工程考评的主要依据,作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证依据。(乔红侠 特约通讯员:张秀礼)
来源: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