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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1200多座桥梁(包括高架桥、人行天桥和隧道)将接受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据7月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今年已安排桥梁维护资金4830万元,目前已有477座桥梁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库,24座桥梁纳入永久监测网,327座桥梁定期“体检”。珠江大桥、海珠桥、东濠涌高架桥等12座桥梁拟加固维修。这当然是九江大桥被撞断后的补救措施之一。由此笔者不禁在想,有多少城市在做广州这样的工作呢?或者说,有多少城市考虑到桥梁建成之后的安全问题呢?是否非得等到出了事之后才想到补救?桥梁之类的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该由谁来监督呢?谁来对公众的生命负责呢?
据我所知,对于桥梁等公共建筑的维护,一些地方至今为止没有一个独立的部门负责,也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大多凭借的是政府偶发性的拨款或突击检查。也就是说,假如没有领导的重视,没有突发事件的警示,那些公共建筑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某些潜隐、是否已近使用年限等基本没人过问,有些公共建筑很可能正在“带病工作”而公众不得而知。
笔者记得两年前,建设部向社会公布全国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查出存在或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30项,占所查工程的1.2%。而这仅限于大型公共建筑,如果将抽查的范围扩大,那么发现问题可能会更多。
通常,我们更多关注的是大型公共建筑竣工验收时的工程质量,而一旦投入使用,大多数即“默默无闻”了,往往只有到发生“九江大桥事故”这样突发性的事件时,才想到桥梁安全原来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德国人能在70年后的今天通知建在中国的房屋的主人“房屋已到使用年限”,说明人家对自己建的每幢建筑都有登记备案。而这应该是我们急需补上的一课。尤其对公共建筑要有专门的部门做好善后监管,实行谁建设谁监督、谁使用谁监督的方法。不能让公共建筑游离在安全监管体系之外!(南京市雨花西路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