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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存辉:“亲”“清”政商关系是对民营企业家的爱护

发表于 2016-7-14 22:52: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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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存辉:“亲”“清”政商关系是对民营企业家的爱护



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网 金晨摄)
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金晨)“习总书记提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对我们民营企业家的爱护。”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向记者表示。
今年3月4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南存辉对此感受颇深。
“习总书记提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对我们民营企业家的爱护,是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宝。”南存辉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重申“三个没有变”的一番话,给民营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他说,今年3月31日,浙江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二十一条,这是对中央关于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部署和对最高检“十八条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
谈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二十一条意见”,南存辉认为,“二十一条”体现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对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南存辉向记者介绍了近几年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在促进和加强非公经济发展方面的合作。他提到,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非公有制企业走访调研,注重倾听企业的呼声和意见建议,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在日常工作中,浙江省检察院每年两次向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聘请省工商联法律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省检察院的行风监督员。
下半年,浙江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还将联合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调研、“法律服务进商会进民企活动”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依法保障和积极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南存辉呼吁广大民营企业家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到“亲”“清”二字。 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要满腔热情支持地方稳增长、保就业、促发展;做到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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