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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优一先风采录】太原供电公司党委:“1132”工作法激发活力)
本报讯(记者张毅)太原供电公司党委按照“1132”工作法,即,坚持一个原则: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创新一个载体:亮旗工程;实施三项举措:夯实党建基础、注重文化引领、提升队伍作风;发挥两个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服务地方经济提供了坚强保障。
严实并重转作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明确党员领导干部须践行的6大类13条标准,“两级”班子及个人共制定整改措施2534条并全部落实。在5个符合条件的县(区)公司设立了基层党委和纪委,确保“两个责任”在基层全面落地。
创新载体激活力。创新实施党委“亮旗工程”,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精益管理、廉洁从业、党建创新”五个方面,广泛开展“亮旗”活动和创新项目攻关,组织党员服务队主动服务太原城市建设,促进党政工作深度融合。
文化领航聚人心。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设立公司、基层两级“善行义举榜”,培养涌现出全国劳模范春燕、省劳模郝建军等先进典型,连续三年组织“身边的旗帜”事迹巡讲,强化典型标杆引领作用。 | 以人为本促发展。始终把培养人、塑造人、发展人摆在突出位置,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辐射作用,鼓励职工广泛参与“五小”创新、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范春燕劳模创新工作室荣获“全国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称号。 |
(原标题:【两优一先风采录】太原供电公司党委:“1132”工作法激发活力)
[align=justify]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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