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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管理者请不要用粗鲁的手段来伤害员工的尊严

发表于 2016-8-7 10:44: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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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军
    用夹子夹脸不合理的方法来处罚员工事件,笔者认为,人是企业的主体,也是管理的主体,每个人岗位不同,分工不同。打扫马路的清洁工和坐办公室的员工同样都是工作,只不过工作划分一个是体力劳动一个是脑力劳动的区别,但人格上绝对没有贵贱之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以人为本的一大特色,培养人、发展人、成就人,让人人在企业这个大家庭里幸福生活,快乐工作,这是我们建设和谐企业发展的根基,根基的稳固在于管理。
    合理的条条框框处罚,这是理所应当的事儿,不管员工违犯了任何制度,超越了底线,都不能以侮辱人格和侵犯人权的错误方式剥夺员工的尊严。从夹子夹脸事件的引发,给我们带来了企业管理层突出的一些问题,由于管理方法不当,管理手段粗鲁,管理松弛度不益,这样既损害了管理者的形象,又侮辱了员工的人格尊严,造成员工在工作中情绪低落、抵触、逆反心理偏差度大等诸多问题。管理者是企业的排头兵、顶梁柱,一言一行,一点一滴都贯穿在职工的脑海里。职场里管人靠的是铁的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激励人。员工在工作中违犯了制度,作为管理者应该先采取谈心、正面多引导、与职工多沟通的方法解决问题,以人性化管理的手段来做好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找出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处罚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尤其在班前会、安全活动会、政治学习会等大大小小的会上,管理者的说话方式很重要。好话是开心的钥匙,这把钥匙可以说是万能的,只要用到点子上,对后进者的思想转变起着决定性作用。凡事得从理上来,这就是说,同样的兵看就是什么人来带,带好了就是一个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精兵,带不好了就是一盘散沙。
    作为企业的员工,谁都不能保证在工作中百分之百不犯错误,即就是犯了错误,假如我的工作质量没有按照要求作业要求去完成、安全上盲目蛮干出现了三违、上班堵车迟到了等种种原因,应该严格接受制度的处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制度是给大家制定的,既然有制度就要严格地去执行。如果说管理者因为我犯了错误,未按照制度来处罚,而是在众人面前用夹子夹脸、挨耳光等种种不合理的粗鲁处罚手段时,员工应该被动变主动,勇敢的拿起正当权力来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通过正规渠道,主动向企业工会组织反映情况讨说公道。
    总之,管理是一门职场艺术,以人为本,企业要实现和谐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管理层队伍。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保护职工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每个管理者学法、懂法,提高自身素质的一种责任,杜绝工作中不合理的处罚方法,是促进企业向着健康发展,安全发展,稳定发展的步伐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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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07:20:24 | 查看全部
谢谢建军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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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08:52:00 | 查看全部
感谢老师支持,提几点个人建议。
1、第一段可以删除,事件已经摆明,每个人都提就重复了。
2、第二段文字可以再整理。 比如:笔者认为,人是企业的主体,也是管理的主体,培养人、发展人、成就人,让人人在企业这个幸福的大家庭里幸福生活,快乐工作,这样的企业也更有可能实现和谐发展。以不合理的手段处罚员工,伤及员工尊严和人权的行为,直接暴露出该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层人员素质低下的弊病,也终将给企业发展造成肠梗阻。
3、第三段语句可以精炼。另外,老师这句话“如果只处罚收不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是不是换种说法。这种处罚不能说是收不到警示教育目的,如果没有效果,他们不会采取这种手段。而是这种手段对员工造成心理伤害的同时,还会有逆反、抵触、消极等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情绪。
4、如果能再往深处说清说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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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09:49:38 | 查看全部
管理确实是一门艺术,但是在怎么艺术化,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开展。学习老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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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10:12:51 | 查看全部
欢迎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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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12:24:41 | 查看全部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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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9 19:30:22 | 查看全部

回 1楼(蓝鹰) 的帖子

感谢兰姐支持正方观点,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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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9 19:32:07 | 查看全部

回 2楼(连利英) 的帖子

感谢连老师精彩点评,我会按照老师的指点去尽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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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9 19:33:05 | 查看全部

回 3楼(湖北三鑫黄国强) 的帖子

感谢国强老师给力支持,问好辛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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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9 19:33:55 | 查看全部

回 4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感谢新宇老师给力支持,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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