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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拖欠54天 遭银行起诉

发表于 2016-8-9 07:52: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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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因父母患病举债治疗,无奈拖欠5419元贷款,银行花费15173元聘请律师起诉。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合同中有约定

  2009年8月11日,小于和爱人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款10万元,向某银行贷款44.7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合同约定,小于如果未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宣布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提前到期,银行打官司聘请律师的钱也由小于承担。

  去年9月份,由于父亲生病,小于的工资全部给父亲治病,一时无钱交房贷。截至11月4日,小于欠银行房贷5419.02元,累计拖欠54天。由于银行在小于家门口张贴《催收函》后,小于仍未还房贷,因此将小于起诉到法院。同时银行还申请法院将小于的房子查封。

  法院开庭审理了案件

  小于的父母均在农村,生活困难。小于向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指派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担任小于的代理人出庭应诉。今年5月31日下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银行称,小于违约,银行依照合同有权宣布贷款合同提前到期,要求小于提前还款,并承担银行为此支出的律师费。

  小于辩称,因父母患病,故举债为父母治病导致2期银行贷款未能正常还款,小于贷款购买的房子是家庭唯一的一套住房,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另外,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银行维权律师费由贷款人承担,但并未约定具体数额,仅仅因为自己拖欠银行贷款5419元,银行花15173元聘律师起诉自己显失公平。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于与银行签订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银行已经按约定向小于发放贷款,小于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现小于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当视为违约,银行有权宣布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

  由于合同中约定因争议发生的费用由贷款人承担,故银行要求小于承担银行维权的律师费合理。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小于把所欠的本金351978元在15日内全部返还,同时承担利息2307元,罚息34.7元,并承担律师费15173元。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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